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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农化工公司销售部、外贸部薪酬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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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6/10/8(发布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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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新农化工公司销售部、外贸部薪酬方案
(总则)
第一条本方案是参照《浙江新农化工有限公司薪酬管理制度》(QG/XN03-05-2003)制定的,旨在体现公司以销售为龙头的管理思想,充分调动销售部、外贸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
(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方案适用于本公司销售部、外贸部全体员工薪酬的计算。
(薪酬结构)
第三条销售部、外贸部的薪酬结构包括一级构成和二级构成。一级构成包括岗位工资、绩效工资、业务提成、津贴和福利五大部分;二级构成包括加班工资、学历津贴、职称津贴、年资、手机费津贴、保险、其他福利项目等,如图所示。
(薪酬结构划分矩阵)
第四条不同类型的岗位,其薪酬构成比例是不同的,薪酬结构划分矩阵将销售部不同类型的岗位的薪酬构成比例进行了划分和确定,具体如下:
岗位名称
部长
区域(省级)经理
销售代表
销售协调员
岗位工资/绩效工资
(薪酬总额预算及岗位层级划分)
第五条根据公司销售政策和薪酬策略,原则上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岗位层级的调整。2003年各层级
薪酬总额预算和岗位层级划分如下:
标准年薪(岗位工资+绩效工资)
部长
(销售部、外贸部)
(业务提成提取办法)
第六条销售部、外贸部员工不享受年底双薪,只采用业务提成。业务提成办法由财务部确定,具体见附件1。
(标准年薪与层级关系图)
第七条所有岗位员工的标准年薪都是通过系统的能力素质评估得出的。
第八条新入司员工,在试用期间其薪酬标准为《岗位层级关系图》中该岗位最低层级的薪酬,转正后由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按照员工能力素质模型进行评估定位。
第九条员工跨层级晋升时,在试用期内享受新岗位最低层级的薪酬的90%(若新岗位标准薪酬的90%低于原岗位的标准薪酬,在新的岗位层级中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其标准薪酬),转正后由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部长按照员工能力素质模型进行评估定位;当员工被降职时,按照降职后的新岗位由人力资源部重新进行评估,确定其薪酬层级;当员工因为工作需要发生平调时,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确定其薪酬层级;当员工因不称职而发生平调时,由人力资源部部长按照员工能力素质模型进行评估定位。
(员工个人薪酬层级的调整)
第十条人力资源部原则上在每年的1月份进行员工个人薪酬层级的调整,调整的主要依据是上年度绩效考核成绩。部长级(包括副部长)的薪酬层级调整由总经理决定;主任(区域经理、省级经理)及以下员工的薪酬层级调整由部长提出,营销副总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十一条薪酬层级调整包括层级晋升、层级不变动、层级降低三种。人力资源部宏观控制三种层级变动的比例为20:70:10左右。
(岗位工资及计算)
第十二条岗位工资是指每个不同岗位的基础工资,是员工薪酬构成的基本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岗位工资是根据薪酬结构划分矩阵确定的,具体见本方案第四条之规定。
(绩效工资及计算)
第十四条绩效工资是根据公司、部门和员工的业绩而计付的工资,公司实行全员绩效考核。
第十五条绩效工资包括月度绩效工资、季度绩效工资和年度绩效工资3种,普通员工(包括区域经理)实行月度绩效工资制,部长(副部长)级员工实行季度绩效工资制,营销副总实行年度绩效考核。
第十六条不同岗位有不同的标准绩效工资。标准绩效工资是由薪酬结构划分矩阵确定的,具体见本方案第四条之规定。
第十七条月、季、年度绩效工资的计算按照《绩效管理制度》(QG/XN03-04-2003)执行。
(加班工资及计算)
第十八条加班工资是公司为员工超过规定的劳动时间而计付的工资。加班在2小时之内的,不计加班费;加班在2~6小时之内计半班;超过6小时计1整班。
第十九条公司严格按照《劳动法》规定计算员工的加班工资:
1、正常工作日内安排员工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标准日薪的150%;
2、休息日安排员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标准日薪的200%;
3、法定休假日安排员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标准日薪的300%。
第二十条加班工资只适用于销售部、外贸部销售协调员岗位,按标准日薪22元计发,其他岗位不计加班费。
(津贴及计算)
第二十一条津贴是公司作为员工基本工资补充的一系列费用的总和。公司规定的津贴项目有年资、学历津贴、职称津贴、手机费津贴。
(年资及计算)
第二十二条年资是根据员工工作年限的长短而计付的工资。年资一方面可以补偿员工长期工作的投入,同时还可以减少人力资源流动所带来的损失。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第二条所述所有员工都享有年资,年资从入司之日(最早从1989年元月份)起开始计算。工作年限在5年以内的,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年资总额增加5元;在5年至10年之间的,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年资总额增加3元;在10年至20年之间的,工作年限每增加一年年资总额增加2元。计算采用分段累计。
第二十四条员工无论基于何种理由,离开本公司后又回来的,年资从新入司之日起计发。
(学历津贴)
第二十五条设置学历津贴的目的在于尊重知识,吸引人才,增加公司发展的后动力。学历津贴适用于全日制以及自考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学历津贴标准如下:
(单位:元/月)
学历类别
大专
本科
双学士
硕士
博士
(职称津贴)
第二十六条公司为鼓励员工通过参加国家组织的各种专业技术职称评定来提高员工工作技能,特设置本津贴。
第二十七条职称津贴适用于本公司已获得国家颁发的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员工(以人力资源部备案为准)。
第二十八条职称津贴标准为中级职称80元/月,高级职称150元/月。
第二十九条员工为了取得相应的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的费用由员工自理,当员工取得本方案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七条所述的相应的学历和专业技术职称时公司将给予一次性的奖励,标准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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