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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能集团子公司高级人才学院管理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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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6/10/6(发布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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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母子公司管控体系制度汇编之
浙江天能集团公司
高级人才学院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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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总则 3
第二章职责 3
第三章工作细则 4
第四章附则 5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天能集团(以下简称“集团”)的高级人才培养,保证集团持续快速发展,特制订本办法。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与下属子公司。
第二章职责
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负责高级人才的招募。
(一)人力资源中心根据集团的发展规划,制定集团人力资源规划,确定集团长期发展所需要的高级人才的类别和相应数量;
(二)人力资源中心负责与各种高级人才的来源渠道(如猎头公司、相关企业、大型招聘网站等)保持密切联系或关注,在需要的时候可以尽快找到合适的人选。
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发现、招募和培养集团内部或外部有潜力的中级人才。
(一)人力资源中心应保持对集团重要岗位人员绩效表现的关注,从中发现绩效持续表现良好的员工,并通过调查来评估这些员工在集团的发展潜力;
(二)对于集团内部的人才,人力资源中心积极寻求分子公司总经理和/或相关部门经理的支持,对这些人才进行重点的计划性培养,培养的方式包括轮岗和更有针对性的培训;
(三)对集团外部的人才,人力资源中心经过认真的评估后,在合适的时机招募进来,安排到某分子公司或集团战略投资中心进行实战培养。
集团战略投资中心配合人力资源中心进行高级人才的招募和培养。
(一)为了使公司的投资项目能够顺利推行,战略投资中心应成为项目经理和中高层管理人员的主要培养基地;
(二)战略投资中心应向人力资源中心推荐合适的人选,双方配合进行招募选拔;
(三)战略投资中心积极寻求人力资源中心的支持,对本中心内有潜力的人才进行定向化培养(包括实战操作和针对性密集培训)。
第三章工作细则
集团成立高级人才学院的目的是为集团的持续扩张提供符合要求的高级管理人才。
集团成立高级人才学院领导小组与工作小组,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学院的政策和方针,工作小组负责学院的日常运作和管理。
(一)领导小组:集团总裁任组长,人力资源副总裁任副组长,其他副总裁为小组成员;
(二)工作小组:人力资源中心总监为组长,战略投资中心总监为副组长,其他中心总监为小组成员。
在初期发展阶段,高级人才学院将以定期的培训班形式存在,培训班的学员是由领导小组认定的高级人才培养对象,主要包括:项目管理人员、投资管理人员、资产管理人员、财务管理人员、营销管理人员等。
被选定为培养对象的人员,应该符合下列条件:
在相关领域已经具有比较丰富的实践经验(包括相关管理经验);
在集团中的工作业绩一直保持良好表现;
敬业忠诚,有开拓精神。
工作小组将培养对象分为不同的培养方向,并设计相应的培养方案:
(一)实战训练:在实际工作中赋予培养对象更多的更独立的责任,给予更多的目标挑战和发展机会;
(二)导师辅导:为培养对象设定专人进行在职辅导,使其快速积累实践经验形成独当一面的能力或复合型能力;
(三)综合培训:包括理论深化培训、实战技能培训、管理能力培训;
(四)经验交流会:在集团内组织相关人员召开经验交流会,互相促进,可邀请相关领域的外部专家参与。
工作小组应制定年度和月度的工作计划,经领导小组审批后组织执行,计划内容主要包括
针对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
工作小组组织的培养活动,包括经验交流会、外部参观等。
领导小组对工作小组的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月度和年度考核,并根据小组各成员的相关工作业绩进行奖惩。
在培养过程中有突出表现的学员,经工作小组反映后,领导小组将给予充分的表彰和奖励。
在培养过程中持续表现不佳的学员,工作小组应及时与其进行有效的沟通、指导,如果仍无改善,可以向领导小组反映,考虑将其培养资格取消。
当集团有了新的投资项目,或者现有项目的运行需要补充高级管理人才的时候,工作小组根据培养对象的绩效表现情况拟定初步的候选人名单,呈交领导小组审批后与培养对象进行有关工作变动的沟通。
人力资源中心负责组织办理培养对象的工作变动手续,必要时分子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进行配合。
工作小组应连续跟踪培养对象在新的岗位上的绩效表现,据此评估自身的工作成效并不断改善。
第四章附则
本制度经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后发布执行,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制订、修改并解释。此前有关集团公司对控(参)股公司管理的规定,凡与本制度有抵触的,均依照本制度执行。本制度由制定并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制度未尽事宜,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定。
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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