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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自来水公司薪酬管理制度DOC_2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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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6/8/24(发布于湖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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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株洲自来水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总则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株洲自来水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员工(不含科技置业)。
原则
薪酬作为可分配价值形式之一,遵循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基本原则。
目的
为了制定适合企业市场化运作的分配体系,激发员工活力;把员工个人业绩和团队业绩有效结合起来,促进员工价值观念的凝聚,建立完善吸引人才、留住人才和发展人才的机制,推进公司总体发展战略的实现。
依据
薪酬分配的依据是:贡献、能力和责任。
总体水平
公司根据当期经济效益及可持续发展状况决定工资分配水平,工资总额不超过有关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
公司薪酬体系主要采取三种不同类别:与企业年度经营相关的年薪制;与年度绩效、月度绩效相关的岗位绩效工资制和技能绩效工资制。其他的有协议工资制、试用期工资等形式。
薪酬体系
享受年薪制的员工,其工作特征是以其年度的完整经营工作业绩为周期进行评估并发放相应的薪酬。这部分员工包括企业总经理和其他高层及经董事会(或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的其他人员。
实行技能绩效工资制的员工包括技术人员和技术管理人员、技术操作人员(原为技术工人)。
技术含量高的部门、其负责人既参与岗位评估,也参与技能等级的评定,二者就高不就低。
岗位类别参见附表一:《株洲自来水员工岗位分类表》
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的范围包括中层管理人员、一般管理人员和非技术操作人员。
试用期工资是新毕业学生适用的工资制。
协议工资制是指特聘人员使用薪酬。
离退休人员的薪酬参见公司相关规定。
单项奖励:公司给予表现优异的员工或部门以特别单项奖励,单项奖励不是常规性的,视公司效益和年度考核或评选先进的具体情况、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确定。
公司福利制度另行制定。
每月发放的工资,在下月上旬发放(以绩效考核为准)。年度绩效工资按年一次性发放,发放时间为下年度的1月中下旬。
按照国家规定办理的各项保险,属于员工个人支付部分、由公司从员工工资中代扣代缴。
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为员工代扣代缴。
薪酬元素
株水的薪酬结构从整体上包括以下元素,并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方式和工作性质进行不同的组合。
(一)、月工资基数:对于采用岗位绩效工资制的,从岗位价值和员工的经验积累方面体现了员工的贡献。员工的岗薪主要取决于当前的岗位性质和工作内容。在工作分析与岗位评估的基础上,以评估的结果作为确定岗薪等级的依据,采取岗位分等(职级)、等内分档(薪档)、一岗多薪的方式确定各员工的岗薪等级。
而对于实行技能绩效工资制的,主要依据员工个人技能确定的工资单元。反映的是技能价值和员工的经验积累方面体现了员工的贡献。
(二)、岗位工资: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的月工资基数的60%为岗位工资,是月工资基数中的固定部分。
(三)、技能工资: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的月工资基数的60%为技能工资,是月工资基数中的固定部分。
(四)、绩效工资:是依据公司整体绩效和员工通过努力而取得的工资单元,由员工的工作业绩确定。主要包括:月绩效工资、年绩效工资和其它特殊奖金。
(五)、年功工资:根据员工从业时间在工资上的体现。
(六)、学历工资:依据员工取得学历在工资上的体现。
(七)、单项奖/惩:包括重大质量改进及重大成本节约、重大管理创新等奖励,或对重大质量责任事故及重大成本浪费的惩罚。
(八)、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福利,包括国家强制性保险等。
岗位工资的确定
岗位工资构成公司级管理人员、职能/基层业务单位管理人员及非技能型操作人员(非技术工人)各岗位的固定工资,其计算公式为:
公式3-1:月工资基数=企业工资基数×岗位系数
公式3-2:月岗位工资=月工资基数×60%
在工作分析和岗位评价的基础上,根据各岗位所处的得分区间确定各岗位的岗位分布(见附表三、五、八、九、十),新增岗位或岗位性质发生变化后,岗位级别相应植入。
结合株水人力资源成本的承受能力和岗位相对价值确定企业工资基数、从而得出相应月工资基数及岗位系数(见附表四、六、十一)。
技能工资的确定
技能工资构成技术及技术管理人员、技术操作人员的固定工资(类似于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的岗位工资),其计算公式为:
公式3-3:月工资基数=企业工资基数×技能系数
公式3-4:月技能工资=月工资基数×60%
在对人员技能评定的基础上,确定其技能等级与技能系数(见附表二、十二、十三)。
月绩效工资基数的确定
月绩效工资由月绩效工资基数和考核系数确定。
一般员工月绩效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3-5:月绩效工资=月工资基数×30%×月考核系数
中层管理人员月绩效工资的计算公式如下
公式3-6:月绩效工资=月工资基数×20%×月考核系数
个人月度考核系数的确定详见《株洲自来水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年绩效工资的确定
年绩效工资由月工资基数、年绩效考核系数确定
(一)、一般人员年绩效工资基数的确定
公式3-7:年绩效工资=月工资基数×10%×12×年考核系数
(二)、中层管理人员的年绩效工资基数的确定
公式3-8:年绩效工资=月工资基数×20%×12×年考核系数
公式3-9:年考核系数=12个月考核系数的平均值
个人年度考核系数的确定详见《株洲自来水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以下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