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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T项目科研开发人员薪资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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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6/6/16(发布于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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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IT项目科研开发人员薪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目的与原则
项目薪资是指为企业从事创造创新性技术研究的科研开发人员专设的,除岗位职级工资之外对科技人员所做的创造性劳动支付的一种报酬。为规范项目薪资的使用,体现公平竞争、合理开放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项目薪资来源
项目薪资的来源有两个方面
来源于管理工资,由事业部根据各职能部或子公司直接从事新产品研发的技术人员数量及工资职级等设立。
来源于每年事业部获得的科技奖励基金(不含个人单项、专项奖励金额;已领取个人单项奖金的人员若其获奖金额高于其应得项目薪资则不再参与项目薪资的分配,若所获奖励金额低于其应得项目薪资,则追补不足部分。)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事业部所有正式立项的内销、出口产品开发项目,信息技术开发项目、三新技改项目、模具设计项目等,其中新产品开发项目含全新开发、改进开发、派生开发、新技术应用研究项目及引进技术项目等。
本办法适用于上述项目的项目组成员(包括参与项目的制造工艺人员)及有关专业评审人员。
第二章项目薪资的管理
第四条项目薪资专款专用,当年项目薪资未发放完的,递延到下一年度使用,不可挪作他用。
第五条项目薪资采取分类分层的方式进行管理:
来源于管理工资部分的项目薪资由各子公司和职能部分别管理,根据研发人员在项目研发过程中的表现及项目进展情况每半年发放一次(原则上在每年的六月和十二月份发放),具体计发办法由各子公司和职能部自行制定,报事业部经营管理部备案;
来源于科技奖励部分的项目薪资由事业部授权技术开发部统一归口管理,本办法以下内容所指的项目薪资均指此部分项目薪资。
第三章项目管理
第六条事业部推行项目经理制,所有新产品研发项目均采取项目经理负责制,项目经理的产生实行竞聘制;项目经理的具体责任、权限、利益等参见《项目经理负责制》。
第七条事业部年度立项的所有新产品研发项目、三新技改项目等均由技术开发部统一承包并归口管理。
第八条立项项目中属子公司的“三新”技改项目采取由技术开发部发包,子公司承包实施的方式进行;此类项目的项目薪资标的由双方按虚拟客户模式依据项目的各项实际功能指标情况协商确定。
第九条项目中牵涉到电控开发的,在项目立项时应将该项目的项目薪资标的按照电控开发部分在此项目中所占的实际权重进行划分,得出该项目属电控开发部分的项目薪资,再以由技术开发部发包,电子科技公司承包的方式进行开发,双方的关系也是虚拟的客户关系,为此双方应在发包及承包过程中明确双方的责权利关系,避免因责任不清而出现互相推诿现象。
第十条凡已在第八、第九条中剥离的项目薪资,在项目按双方协议要求完成的情况下由技术开发部按协议条款支付给相应子公司,再由子公司对内自行分配。
第十一条释义:
项目薪资标的额是指在新产品项目立项时根据项目类别确定的某一项目的项目薪资额度。
第十二条各类项目的薪资标的额划分:
项目类别
特类
Ⅰ类
Ⅱ类
Ⅲ类
Ⅳ类
项目薪资
标的总额
15~10万
10~7万元
7~5万元
5~2万元
2~0.5万元
注:特类指全新开发产品,开发风险大、开发周期长、预期在发展方向、销量、效益等方面有很大发展空间的项目。
(一)项目类别界定方法
采用累加计分制。从以下A、B、C、D四个方面对项目进行计分评估,然后累加,根据累加分数确定项目类别:90分及以上为Ⅰ类,70~89分为Ⅱ类,50~69分为Ⅲ类,50分以下为Ⅳ类。
A.项目的技术含量及技术指标先进性(25分);
B.项目开发工作量和自主开发难度(30分);
C.项目对公司品牌形象提升及对科技进步推动的效果(15分);
D.项目潜在经济效益、市场竞争力及其它相关因素(30分)。
(二)项目类别评分标准:见附则一。
(三)项目类别确定程序:在新产品项目立项时,由技术管理科组织专业评审人员根据项目类别评分标准对项目进行评估,(涉及到子公司参与的项目,评估工作应有相应的子公司技术部门专业人员参加),经项目所在科室负责人(科长)及相应子公司技术部长审核后报技术开发部部长批准确定。
第四章项目薪资评定办法及分配原则
第十三条项目考核评价办法:采用百分制,将项目考核分为进度考核、质量考核、成本控制考核三大块,各模块相应权重见下框图;为鼓励项目开发人员的积极性,体现奖优罚劣的原则,在进度考核方面设有提前奖励,在成本控制方面设有节省奖励。
第十四条项目考核评价细则:见附件二。
第十五条项目考核评价执行部门:技术开发部技术管理科每月对项目完成情况(包括重点阶段进度、质量、成本)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经科室负责人(科长)审核后以板报形式公布。子公司承担的项目由相应的子公司技术管理部门负责对项目的考核评价工作。
第十六条项目薪资计提:
实际可计发项目薪资=项目薪资标的额×项目评价总得分/100。
第十七条项目薪资兑现时间:在完成项目开发工作一年后,根据对各类项目的评审结果给予全部兑现。
第十八条项目评价得分计算:
项目得分=Σ各模块评价得分
其中年度新产品项目研发水平评价按照开发项目的定位不同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