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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华业国际城水泵及附属设备采购合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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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设备 采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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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6/5/21(发布于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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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吉林华业国际城
水泵及附属设备采购合同
甲方(买方):吉林华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卖方):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编号:HY-SB-20150213001
签订时间:2015年02月17日
吉林华业国际城水泵及附属设备采购合同
甲方(买方):吉林华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卖方):上海凯泉泵业(集团)有限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乙方供应甲方水泵及附属设备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1条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华业国际城
1.2.项目地点:吉林市延安路以南、嫩江街以西、四川街以东、广场北路以北。
第2条产品供货一览表
详见合同附件:《水泵及附属设备供货清单》。
第3条合同价款、付款方式及结算方式
3.1本合同采用固定综合单价计价《水泵及附属设备报价清单》。
3.2本合同暂定总价:¥1,17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柒万元整),最终以甲方验收合格的实际供货量为准。水泵及变频柜综合单价已包含了甲方应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产品费、包装费、运输费、卸车费、保险费、现场配合指导费、售后服务相关费用、税金等所有费用,本合同为固定综合单价合同并不适用情势变更,合同执行期间单价不予调整。双方凭甲方签单结算后,乙方无权要求甲方再行支付任何费用。
3.3合同签订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暂定总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乙方在收到甲方预付款后30日内向甲方提供合同总价款10%金额的履约保函,期限不少于3个月,自甲方向乙方付款到账当日起开始计算)。
3.4全部设备运抵工地现场指定地点并卸货后,经甲乙双方开箱验收合格后24小时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40%。
3.5货到现场150天安装调试完毕,并经甲乙双方、安装单位、监理验收合格后十五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35%。
3.6合同总金额的5%作为质量保证金,甲方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并正常运转满24个月后十五日内无息返还给乙方。
3.7支付上述款项时,乙方需提供等额的正规发票,当支付到合同总额的95%时,需提供100%的发票。
第4条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4.1.乙方负责将水泵及配件运至吉林省吉林市华业国际城项目地甲方指定地点,运费及卸车费用由乙方承担,经由甲方、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和甲方代表共同开具收料单,乙方凭甲方的收料单与甲方结算材料款。如甲方在验收中发现产品的品种、规格、型号、质量、产地、品牌不符合合同规定,须在十五天内向乙方书面提出异议。若货物在生产、运输、装卸、安装过程中发生产品生锈、短少或损坏,乙方应立即补足或更换全新同规格产品,甲方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4.2.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乙方按甲方要求按进度供货,供货时甲方提前一个月向乙方提出供货要求及供货数量。
4.3本合同范围内产品应于2015年4月1日前,全部交付甲方。
第5条验收标准
4.4水泵流量、扬程、参考功率、承压等参数详见《水泵及附属设备供货清单》
4.5控制柜(箱):尺寸较大的为落地式控制柜,尺寸小的为明装控制箱,主要低压电气元件如开关、接触器、按扭、指示灯品牌详见附件。
4.6变频器为西门子品牌,保护等级IP20。
4.7电机采用风冷、三相、50Hz、380V、保护等级IP55绝缘等级。
4.8电气自动监视系统包括水泵出口温度、压力及流量监视,屏幕采用液晶触摸屏。
4.9水泵材质:
a.叶轮:不锈钢,装配之前,必须经过静态和动态平衡调试。
b.轴:碳钢。
c.密封:机械密封,石墨及碳晶硅。
d.泵体:优质铸铁。
e.轴承保证运行平稳,噪声低,使用寿命长。
5.0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
5.2乙方确保本合同产品无知识产权纠纷,并对一切可能的侵权指控负责。
第6条货物的包装
由乙方提供的设备均按国家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以确保设备安全运抵指定现场,不影响设备安装和使用质量。包装外应有明显的起吊及其他标记,包装物不需回收。如因包装质量问题导致设备无法正常安装或出现由于上述原因导致质量问题,其质量责任由乙方负责。
第7条技术资料
乙方每台设备应免费提交下列技术资料:
(1)装箱单;
(2)产品合格证;
(3)使用维护说明;
(4)设备安装图、电气原理图、线路图;
(5)进口零部件原产地清单及证明书。
第8条售后服务
8.1产品的质保期为两年,自货到现场经甲乙双方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质保期内,乙方对产品的质量问题或故障负责并提供免费维保的售后服务,因乙方产品质量原因导致所有的设备维修、及配件的采购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质保期内若乙方未尽质保责任,甲方在书面通知乙方后,有权另行委托第三方实施维保,相关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
8.2乙方向甲方人员提供机组的调试、维修保养、备件供应、技术咨询与技术培训等系列服务。负责合同执行全过程中的技术服务和支持,无论是质保期内还是质保期满后,一旦发生故障乙方应在4小时内派员至现场处理并及时提供备品配件。
8.3自货到现场经甲乙双方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之日24个月内,乙方为甲方提供设备免费维修保养。在甲方遵守水泵及附属设备的使用与保养要求条件下,如产品因制造质量不良而发生损坏或不能正常工作,乙方应免费更换相应零部件。
第9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
9.1甲方委派苟延斌作为甲方代表,代表甲方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权利和义务,本项目中甲方的所有文件必须经甲方代表签署并加盖甲方公章后方为有效。
9.2乙方委派林旭升作为乙方代表,代表乙方行使质量、数量确认权及处理其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事宜。联系电话为18502892555。如乙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化,应在48小时内通知甲方,否则应承担联系不畅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9.3乙方提供验收所需产品合格证等相关资料。
9.4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10日内,向甲方提供水泵设备基础图纸资料。
第10条违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