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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规划计划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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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6/4/19(发布于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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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流程
流程释义
关键活动工作标准
公司直属企业上报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实行分级审批管理
●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由集团公司审批:
(1)总投资≥3000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
(2)总投资≥2000万元的非安装设备购置项目
(3)需要总量调控的非安装设备购置项目
(4)使用集团公司投资项目
(5)集团公司未上市企业投资方向指导目录中的限制类项目
●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由物装公司规划计划处组织审批:
(1)3000万元≥总投资≥500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
(2)2000万元>总投资≥200万元的非安装设备购置项目
●符合以下条件的项目由物装公司各板块综合部门组织审批:
(1)500万元>总投资≥100万元的工程建设项目
(2)200万元>总投资≥50万元的非安装设备购置项目
属于集团公司审批的项目,由规划计划处审核汇总上报
属于物装公司审批的项目,由规划计划处审核汇总,提请战略发展委员会或科学技术进步委员会论证,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
对于属于各板块综合部门组织审批的项目,经主管副总经理审批后,送规划计划处备案,由规划计划处统一下达实施,列入公司年度计划
规划计划处对公司直属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规划计划处为本流程牵头部门
直属企业上报的投资计划必须全面
直属企业上报的投资计划编制分框架计划和建议计划两阶段,框架计划于8月底前上报物装公司;建议计划于10月底前上报物装公司
公司直属企业应于10月底前上报下年度一般技措和零星项目实施情况,并作为投资计划审计调查的重要内容
战略发展委员会、科学技术进步委员会对出具的论证意见负责
各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办公会对审批意见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