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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风汽车公司零部件事业部机关管理暂行制度规定DOC_5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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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机关管理暂行规定
(征求意见稿)
目录
一. 零部件事业部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2
1.1 部机关人事劳资管理办法 2
1.2 印章及报刊管理办法 4
1.3 部机关固定资产及办公用品管理办法 6
1.4 部机关文明办公及安全管理办法 7
1.5 部机关公务活动管理 8
1.6 部业务礼仪要求 9
1.7 部机关费用管理办法及报销管理办法 10
1.8 部机关业务招待及礼品管理办法 14
1.9 部机关员工通讯费及电话管理办法 16
1.10 部机关车辆办法 8
1.11 部机关计算机管理办法 20
1.12 部会议管理办法 21
二. 零部件事业部文印、文书管理制度 25
2.1 部文印室管理规定 24
2.2 部机关档案管理办法 26
2.3 部声像档案管理办法 27
2.4 部公文处理办法 28
三. 其他制度 40
4.1 部信息资源管理制度 40
4.2 部机关定期学习制度 42
4.3 部例会会议制度(讨论稿) 43

零部件部机关事务管理制度
部机关人事劳资管理办法
一、人事管理
事业部机关调入人员,由事业部办公会讨论决定通过后,由综合部协助办理调入手续。
事业部机关调出人员,由事业部办公会讨论决定通过后,应先到综合部办理在职期间办公用品和资产的归还手续,再办理相关调出手续。
员工在事业部机关各部之间岗位的调整,由相关部领导与分管领导讨论后决定。
事业部机关各职能部(室)应指定专人(考勤员)做好本部员工的出勤记载和统计工作,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报综合部综合事务科,以作为核发工资、岗位工资等的依据。
工资表的制作根据综合部每月审核的考勤表制作,要求整洁、准确、无误,在规定的时间内制作完毕并送达有关部门。
事业部机关工作人员因工作需要,离开办公地点的,应向本部领导或本部考勤人员说明去向。若部门无人值班,应向综合部说明去向,综合部将人员去向进行登记,以便工作联系。
二、请假制度
严格请假制度,员工请假在一天以内者,须由本处领导批准;两天以上(含两天)或请假要离开本市者,须由事业部领导同意后到综合部理请假手续。特殊情况下,员工若不能事先请假,应在实际休假后一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凡员工按国家及公司有关文件规定休婚、丧、产、探亲等假,须由综合部根据东风公司人发[1998]49号、50号文件对其休假条件作审核,经事业部领导同意,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离岗,否则不能离岗。
凡未办请假手续或未经同意休假者,均视为擅自离岗。
三、劳资管理
事业部机关的人事档案由综合部负责。
事业部机关员工的工资升级、岗位工资及各项津贴的变动,根据国家或公司有关文件规定,结合员工工作表现、工作业绩,由员工所属部门的部长提出考证意见后,报事业部领导在事业部办公会上讨论决定。
事业部机关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续签、鉴证和解除由综合部负责办理。
事业部机关员工的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的缴纳等手续由综合部负责办理。
部机关人员出差应按规定办理请、销假手续。处级干部应先向事业部分管领导申请,待分管领导同意后再到综合部认真填写出差审批单。事业部一般人员出差由所在部领导审批后,再到综合部办理请假手续。
四、职称及教育培训
事业部机关员工职称考试的报名、资格审核及员工教育培训等工作归口综合部负责办理。
事业部机关员工教育培训工作,应年初制定培训计划报主管领导,经事业部领导审核同意后,综合部严格按计划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