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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友软件厦门分公司销售部门薪酬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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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5/12/30(发布于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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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基本薪酬奖金:
销售部---厦门销售编制:大客户2人,区域销售(含经理)8人,市场专员兼销售管理1人(由庄总直接安排工作),泉州销售编制:区域销售(含经理)8人,销售管理兼市场专员1人。
(1)、按独立软件销售人员(区域销售)核算奖金(一个月为一个考核期):
月基本工资(元)
月浮动工资(元)
年任务(万元)
年基数(万元)
月基数(万元)
奖金计提比例
月浮动工资考核任务(万元)
电话费报销标准(元/月)
见习客户经理
1000
501.25
6%
2.92客户经理1
1200
200
601.5
6%
3.50客户经理2
1500
200247%
4.67
150
客户经理3
1800
200
1002.5
8%
5.83
200
客户经理4
2000
400
120
368%200
见习大客户经理
1800
200
1002.5
8%
5.83
200
大客户经理
2000
400
120
368%200
(2)、任务=(实际软件、实施收款额-销售费用)/1.17。
(3)、当月应发奖金=(当月可计提收款金额-当月基数)*计提比例。
(4)、当月可计提收款金额=(当月实收软件、实施款-销售费用)/1.17。(如划拔至其他部门或人员的部份不得重复计提,须扣除)
(5)、常规销售、大客户销售奖金一个月考核一次,考核期为当月的第一天至当月的最后一天。
2、常规销售人员试用人员基本工资不得超过“见习客户经理”的基本工资,奖金核算时不扣基数,按5%的比例计提,转正后即按核定的级别考核。如果超过三月仍未转正,则自第四月起按“见习客户经理”的标准核算奖金,大客户销售人员试用人员基本工资不得超过“见习大客户经理”的基本工资。其他部门人员(各业务部门经理因已背部门业绩,故不再计提任何销售及项目奖金)签订软件销售合同,也按5%计提。
3、客户信息移交奖金计提办法见附件《客户信息移交(非销售)》、《客户信息移交(内部)》
4、销售人员适任客户经理级别由公司经理会依据上年度业绩进行确定,半年考核一次,由部门经理于下半年第一个月的10号提交人力资源调整级别的正式书面方案,当月即进行调整,上半年以年任务额的40%为标尺,根据上半年业绩达到的级别重新定级。
5、浮动工资每月结束后立即考核,考核当月业绩=(软件、实施收款-销售费用)/1.17,是否达到浮动工资发放标准,如完成,浮动工资与基本工资在下月5号一同发放,如未完成,不予发放。浮动工资以每半年为一次回补周期,半年业绩达到浮动工资发放标准,回补半年内未发放的浮动工资,回补浮动工资与下半年或次年的第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一同发放,取消季度和年度回补。
6、当月浮动工资考核任务完成者,电话费允许报销。电话费允许补报,补报考核方法与浮动工资补发考核方法相同。
以上任务数据均为税后数据.
如果当期可计提收款金额低于基数,与基数部分的差额需下期补足,补足差额后的余额作为下期可计提收款金额
销售人员考核期内完成的超定额收入当期按定额内的比例计提奖金。
销售经理每月提交销售人员当期KPI行政管理考评分数,每半年提交销售人员当期实际完成率考评分数。
销售人员1-5、7-11月按计提奖金预发,
6月、12月实发奖金=半年计核奖金*(0.8+0.2*KPI系数)-前5个月已发奖金。
季度特别奖励
每季度考核销售人员当季业绩=(实收软件、实施款-销售费用)/1.17,及未收帐款的情况评选出前三名,第一名奖金3000元,第二名奖金2000元,第三名奖金1000元,当季合同收款统计均截止至当期月底。
年终特别奖励
年终考核销售人员当年业绩=(实收软件、实施款-销售费用)/1.17,及未收款的情况,在当年业绩超过80万以上的人员中评选出前三名。
第一名奖金8000元,第二名奖金5000元。第三名奖金3000元
各项收款统计截止至当期月度结束的最后一天。
本制度由股份公司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发布,解释权归分公司总经理会和总部人力资源部。
本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执行。
总经理:
用友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2015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