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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钢铁销售公司区域分公司奖励分配实施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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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5/10/31(发布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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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首销发〔2014〕号
首都钢铁销售公司区域分公司奖励分配实施制度
各单位:
根据营销前移的战略布局,为了逐步实现区域分公司向市场开发、渠道开发和维护、品种销售、客户终端服务等具体职能的转变,进一步探索区域分公司薪酬分配机制,建立与其任务紧密挂钩、具有最佳激励效果的薪酬分配体系。经销售公司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现将《2014年区域销售分公司薪酬分配实施办法》颁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2014年区域分公司薪酬分配实施办法
首钢总公司销售公司
2014年3月18日
首钢总公司销售公司经理办公室2014年3月*日印发
2014年区域销售分公司薪酬分配实施办法
为了逐步实现区域分公司向市场开发、渠道开发和维护、品种销售、客户终端服务等具体职能的转变,进一步探索区域分公司薪酬分配机制,完善指标体系,强化激励机制,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促进区域分公司全年各项目标任务的完成,特制定2014年区域销售分公司薪酬分配实施办法如下:
一、总体原则
1、坚持效益挂钩、任务分解的原则。各项指标和重点任务分解落实到岗位和职工;职工收入的增长与承担的指标任务、企业效益的增长紧密挂钩。
2、坚持突出重点、有效激励的原则。单项奖励办法简单明确,体现区域分公司的工作任务特点;项目设计重点突出,考核结果清晰有效。
3、坚持定期分析,持续改进的原则。建立定期分析制度,对超额完成的指标要及时总结经验,对未完成的指标要认真进行分析,制定措施,迅速改进。
二、基本思路
2014年区域销售分公司薪酬办法:一是经理层执行年薪制;二是科级及以下人员考核奖励由挂钩考核奖和重点攻关项目提成奖两部分组成,即“挂钩考核奖、推进产品销售奖励、热轧开平板销售奖励、带出品销售奖励、综合产品销售奖励、税收减免奖励以及年终奖励”等七项。
三、考核分配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首钢总公司销售公司各区域销售分公司在岗人员,执行谈判工资、协议工资的人员,不执行此办法。
(二)经理层领导执行年薪
1、年薪标准。总经理年薪标准为28万元/年(不含车改补贴、房补等各项津补贴,以下口径相同),副处级及以上职务人员聘任为副总经理年薪标准为总经理年薪标准的90%,处长助理级职务人员聘任为副总经理年薪标准为总经理年薪标准的85%。
2、考核分配。年薪标准分为基薪和风险金两部分考核发放。一是年薪标准的85%作为基薪,按月分为岗位工资和绩效奖金考核发放。月度考核中,当区域销售分公司挂钩考核分数大于或等于100分时,月度基薪100%发放;当挂钩考核分数小于100分时,按照考核分数同比例扣减基薪发放额度;二是年薪标准的15%作为风险金,采取季度考核季度兑现的方式,每季度兑现25%的风险金。
3、季度风险金。对区域销售分公司经理层领导季度风险金考评按定量和定性方式设立挂钩指标和管理工作两大类考核指标,所占比例分别为70%和30%。
(1)指标核定。一是挂钩指标,主要包括销售价格、推进产品总量(包括高端及领先产品量)和合同节点等三项挂钩指标;二是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内控体系建设、重点工作完成情况、按要求完成销售公司布置的重大事项落实情况、人才培养、安全稳定、廉政建设和配合专业部门完成工作情况等。
(2)考核标准。按照“季度考核、季度兑现”的原则对区域销售分公司经理层领导落实考核。季度风险金考核分数最高设定为100分,当季度风险金考核分数小于100分时,季度风险金发放额度=风险金基数×考核分/100;当考核分数等于100分时,季度风险金100%发放。
(3)考核程序。每季度初,各区域销售分公司将上季度挂钩指标和管理工作完成情况,以书面形式分别上报营销管理处和经理办公室;每季度第一个月20日前,营销管理处负责对各区域销售分公司季度挂钩指标进行评价,并由经理办公室牵头组织营销管理处、客户服务处、投资管理处、各板材销售处、党委办公室等单位召开考核评审会,对各区域销售分公司经理层领导的季度风险金兑现提出初步考评意见,初步考评意见经销售公司经理办公会议审议通过后兑现季度风险金。
4、年终一次性奖励。每年销售公司根据各区域销售分公司全年各项挂钩指标任务完成情况,以及各季度考评情况,在年薪标准的基础上,给予年终一次性奖励和扣罚。奖励标准为:总经理为1-5万元,其他人员奖励比例按年薪标准的比例执行;扣罚标准为:总经理为1-3万元,其他人员扣罚比例按年薪标准的比例执行。
5、执行年薪制的人员,不执行各项单项奖励。
(三)科级及以下人员考核奖励办法
1、挂钩考核奖
分为挂钩指标和KPI考核指标两部分,其中挂钩指标为“四地利润”和“综合销售价格”,各占60%和40%的权重;KPI考核指标包括“货币收入、现金比例、销售费、推进产品总量及高端领先产品量、合同节点、库存、客户满意度、管线钢及集装箱销售量”等,每月根据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打分,并按销售公司挂钩考核奖励办法提取奖励。
2、推进产品销售奖励
(1)考核依据。本奖励是基于目前营销现状制定的,以2014年首钢技术研究院下发的产品推进任务中的高端、领先及支撑产品为准,但不包括热轧开平板产品及中厚板产品;以各区域销售分公司2013年5月末现有渠道及用户情况为基础进行奖励,不包括首钢的各钢材加工中心订货量;2013年6月份以后由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