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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保凌影像公司内部审核控制程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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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格式: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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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5/10/27(发布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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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深圳市保凌影像科技有限公司
二级文件
文件名: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版本:B0
文件编号:QP/QC-01 页数:6
编制部门:品质部 编制人:王步泽
编制日期:2009-05-20生效日期:2012-02-20
修改履历
版本
修改日期
修改内容
编制人
A0
2009-05-20
新修订
李涛
B0
2012-02-06
修改了职责和内容
王步泽
会审
责任部门(人)
签字/日期
责任部门(人)
签字/日期
品质部
市场部
采购部
生产部
物流部
计划部
研发部
文控中心
技术部
人事行政部
管理者代表审核
总经理批准
文件分发部门
序号
部门
签收者
序号
部门
签收者■计划部■生产部文控中心■技术部■市场部■物流部■人事行政部■品质部■研发部■采购部
1.目的
验证质量管理体系活动和有关结果是否符合计划安排,并确定质量体系的有效性。
2.适用范围
此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开展的内部审核活动。
3.职责
3.1管理者代表主持内部质量审核(以下简称内审)领导工作。
3.2质量管理部负责公司内审组织、实施及管理。
3.3公司各个部门配合、接受内审。
4.程序流程
图1内审流程图
5.程序目标
为确保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的有效性和符合性,并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以实现持续改进。
6.程序内容
6.1内审重点
验证质量管理体系及其质量过程的符合性和有效性,评价达到预期目标的程度,确认改进机会和措施。
6.2内审计划
品质部根据标准和实际需要编制内审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内审时应编制审核实施计划和检查表,审核活动应按计划和检查表实施,内审应覆盖质量管理体系所有过程、部门和场所。
6.3内审人员
6.3.1内审人员的资格条件:
内审人员应是所在部门负责人或主要骨干,从事本企业工作2年以上;
内审人员必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内审课程培训并考试合格;
具备正确的判断能力,分析技能,能客观的观察现状,较好的语言交流和文学表达能力;
内审人员必须由总经理确认授权。
6.3.2内审人员职责
内审组长的职责
—组建审核组,选择审核成员;
—制定审核计划,准备工作文件,布置审核成员的工作;
—确认内审员审核发现和不合格项报告;
—提交审核报告,向受审核方提出改进建议和要求;
—整理审核实施中形成的所有文件,并做好分发、归档工作。
内审员职责
—根据审核要求编制检查表;
—按审核计划完成审核任务;
—将审核发现形成书面资料,编制不合格项报告,并整理、保存与审核有关的文件;
—支持配合审核组长工作,协助受审核方制定纠正措施,并实施跟踪审核;
—参与公司组织的第二方审核。
6.3.3内审人员的管理
挑选符合条件的人员接受质量管理体系内审课程培训,内审人员的数量、素质应能满足内审需要;
选择与受审核方无直接责任的内审人员进行内审活动,以确保审核的独立性和公正性,并经总经理授权后开展工作;
审核后,应对内审人员的专业知识、工作能力和工作表现予以评价考核。
6.4内审资源
管理者代表提供内审时所需资源,包括人员、技能、设备、经费、时间等。
6.5内审不合格项的纠正
内审中被判定的不合格项,必须采取纠正或预防措施,明确各部门的责任和要求,内审人员对实施过程和结果进行跟踪、评价和验证。
6.6内审报告
每次内审都形成内审报告,参加审核的审核组成员取得一致意见后上报管理者代表,经批准后,分发至有关部门,确保采取相应行动。
6.7内审时机
6.7.1根据质量手册和内审年度计划开展内审活动。一般每年至少一次,时间间隔不超过12个月。
6.7.2当发生下列情况时,由管理者代表及时报请总经理,增加审核。
当合同要求或顾客需要评价质量管理体系时开展内审活动;
当机构和职能有重大变更时开展内审活动;
发现严重不合格而需要审查时开展内审活动;
第三方审核认证或监督审核前开展内审活动;
总经理提出要求时。
6.8内审步骤
6.8.1公司质量管理部根据内审时机,提出内审计划,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实施。
6.8.2建立审核小组
管理者任命审核组长,审核组长根据内审活动目的、范围、部门、过程及内审日程安排,提出审核组名单,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建立审核小组。
6.8.3编制内审实施计划
审核小组成立后,由组长编制“内审实施计划”,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组织召开内审小组会议,明确各成员分工和要求,确保每位内审员对审核任务清楚了解,审核前的准备工作全部完成。
6.8.4编制检查表
审核前,内审员应根据分工编制检查表,检查表应突出审核区域的主要职能,选择典型关键的质量问题。
检查表应覆盖质量管理方面的全部职能,包括本公司、顾客的一些特殊要求。
检查表使用一段时间后应形成相对稳定的内容,作为标准检查表,为以后内审提供参考。
6.8.5通知审核
内审前审核组至少提前一周通知受审核部门,通知可采用文件或口头两种形式。审核计划应得到受审核部门负责人的确认。
6.8.6首次会议
6.8.6.1现场审核前召开首次会议,由审核组全体成员和受审核部门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会议由审核组长主持,与会人员签到。
6.8.6.2首次会议时间不超过0.5小时。
6.8.6.3规模较小,时间较短或带常规性内审,可不召开首次会议,是否需
要召开首次会议由审核组长决定。
6.8.6.4首次会议召开的主要内容
向受审核部门介绍审核组成员分工;
声明审核范围、目的和依据;
简要介绍实施审核所采用的方式和程序;
在审核组和受审核部门之间建立联系;
宣读审核计划,澄清审核计划中的不明确内容。
6.8.7现场审核
6.8.7.1现场审核原则
内审人员应坚持以下审核原则:
以客观事实为依据的原则。客观事实以证据为基础、可陈述、验证,不含有任何个人猜想、推理成份;
标准与实际核对的原则。凡标准与实际未核对过的项目,都不能判为合格或不合格;
依次递进审核的原则。审核包括:实际有没有、做没做、做得怎样三个方面依次递进;
公正性原则。
6.8.7.2收集客观证据
内审员应根据审核计划、检查表有目的、有重点地收集客观证据,下列情况可作为客观证据:
a)存在的客观事实;
b)与审核的质量活动负有责任的人谈话;
c)现行有效的文件和记录。
内审员应将收集的客观事实及时分析,形成审核证据(与审核有关的客观事实)并记录,避免事后追忆。
6.8.7.3形成审核发现
内审员对所记录的审核证据进行整理、分析后形成审核发现、填入“现场审核记录表”。
6.8.7.4编制不合格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