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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检验规程
(一次性塑料餐饮具)
文件编号:QS/YHE JY-2015
版 本 号: A
受控状态: 受控
分 发 号:
持 有 者:
编制:张锦秀 审批:高峰峻
日期:2015年 1 月 1日 日期:2015年 1月 5日
发布:2015年 1月 5日实施:2015年 1月 5日
一、检验通用要求
1.适用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半成品和成品的质量控制要求及检验方法。
2.要求
2.1按现行有效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专业标准和企业标准进行检验。
2.2半成品、成品抽样严格按规定进行。
2.3检验结果达不到标准技术要求时,必须再次进行检测,取二次符合相应标准规定的误差要求的结果的平均值作为最后结果。
2.4单位及符号采用GB 3100-93《国际单位制及其应用》。
2.5所有检验仪器设备必须在检验合格后且在有效的检定周期内方可使用。
2.6数据修约按照相应规定进行。
3.检测流程
抽样 样品检测 填写原始记录 计算 (出具报告) (留样)
二、过程检验
1抽样
1.1在成型和包装工序进行过程检验。
1.2抽样数量应能满足检验要求。
2检测项目
2.1过程检验分为首检、巡检和完工检验。一般在生产现场进行,由检验员和车间负责人共同检验完成。
2.2首检
2.2.1首检由操作工完成。在产品成型调试时进行,操作工对产品进行外观检验。
2.2.2检验项目为感官。
2.2.3检验方法:生产前5模产品逐个检验,及时剔除不合格产品并根据需要调整工艺参数
2.3巡检
2.3.1巡检在注塑成型过程进行,由检验员采取抽检的方式对产品质量进行检测。
2.3.2检验项目为容积偏差、跌落性能和负重性能。
2.3.3检测方法:每隔半小时随机抽取样品5个,按GB 18006.1-2008《一次性塑料餐饮具》规定的方法进行。
2.4完工检验
2.4.1由包装工完成,在包装前对产品质量进行整体检验。
3质量要求及判定
3.1检验项目应符合产品标准的要求
3.2每个工序的所有指标全部符合规定要求方可进行下到工序
3.3当检验出现不合格时,根据不合格类别对产品进行返工或报废
4.相关记录
《过程产品巡检记录》
三、成品检验
1抽样
1.1从成品仓随机抽取样品进行检测。
1.2 抽样方法及数量符合GB2828规定要求。
2检测项目
2.1组批: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批,一次交付可由一批或各批组成,交付时应注明批号。
2.2出厂检验项目应符合下表要求。
2.3检测方法按相应标准规定方法进行。
序号
项目名称
出厂检验
检验方法
备注
杯
盖感官(异嗅、外观、结构)
√
√
√
√
√
√
GB18006.1容积偏差
√
○
GB18006.1尺寸偏差
√
√
GB18006.1负重性能
√
○
GB18006.1跌落试验
√
√
GB18006.1漏水性
√
○
GB18006.1
注:由于本公司生产的是非盖和容器连体产品,且使用条件为常温、不适用盛油和微波炉使用,因此盖体对折性能、耐温性能和耐微波炉试验不检。
3型式检验
3.1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需进行型式试验
A、新研究开发的产品正式投产前
B、如原材料或加工工艺有大的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整体性能时
C、停产一年以上,重新恢复生产时
D、出厂检验或监督检验结果与最近一次型式检验结果有较大差异时
E、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主管部门提出要求时。
3.2型式检验的项目包括规定的全部项目。
4判定规则
4.1按标准规定判定,其余检验项目中如有不合格项,从备样中抽取双倍样品进行该项目复检。如果仍不合格,则判定该批为不合格。
4.2卫生指标有一项不合格则判定为不合格,不再进行复检。
5.相关记录
《成品检验记录》
《成品检验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