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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学校考勤制度补充管理规定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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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勤制度 培训学校
资料大小:7KB(压缩后)
文档格式:DOC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15/8/30(发布于广东)
阅读: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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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培训学校考勤制度补充规定
依据教育中心行政管理制度第四章考勤制度规定,并参考浙江图书馆奖惩规定(试行)的补充相关规定,为严明工作纪律,加强工作作风,提升服务水平,进一步明确考勤制度,摘自以往相关规定并作补充如下,请大家认真贯彻执行:
一.迟到或早退:
●工作时间:8:30-12:00;13:00-17:30;中小学组日班9:00-12:00;13:00-18:00,中午1小时休息。晚班12:00-20:20(晚餐半小时).严禁未到就餐时间提前就餐,发现1起扣罚20元。平日可提前15-20分钟就餐,值班人员提前半小时;周末可适当再提前就餐。工作时间顺延。

●员工事前向主管人员请假并经同意的,可不按迟到或早退论处,但主管人员应在员工的考勤表上签字说明。当月第1次迟到不计,第2次始计。

●迟到或早退10分钟(含)以内者,每次扣罚10元;●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上30分钟(含)以下者,每次扣罚30元;●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者,扣罚50元。

●上下班必须由本人打卡,代打卡和被代打考勤卡者,当事人每次扣罚100元
二.请假,调休制度:
●调休或请假在半天内须经主管批准同意,调休或请假1天(含)以上需负责人批准同意。事假和调休需提前一天办理申请手续,同意后方可实行。否则按照旷工处理。员工当月请事假不得超过2次或者3天,当月调休不得超过2次(天),原则上不得跨月调休。

三.着装规定:鼓励职工工作期间穿工作职业装,要求在周末及重要节日必须统一着工作服,违反规定的每次扣罚30元。

四.为保持严谨工作作风,在工作期间严禁上与工作无关的网站或QQ,当月发现1次提醒,发现第2次扣100元,累计违纪按照中心行政管理相关制度执行。

其余规定依据中心行政管理制度(2008年2月1日实施)执行。

请大家互相督促,用心做好学员服务,本规定从09年12月10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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