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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范围
适用于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控制。
3、职责
3.1总经理负责批准发布质量手册。
3.2管理者代表负责审核质量手册。
3.3办公室负责相关文件的编制、使用和保管及定期的评审。
3.4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文件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等。
4、程序
4.1文件分类及保管
4.1.1质量手册和程序文件,由办公室备案保存。
4.1.2公司第二级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分为两类:
1.部门工作手册:作为各部门运行质量管理体系的常用实施细则,包括管理标准(部门管理制度等);岗位质量职责;技术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及作业指导书、检验规范、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部门质量记录文件等由各相关部门自行保存,并报办公室备案存档。
2.其他质量文件,可以是针对特定产品、项目或合同编制的质量计划、其他标准、规范等,文件的组成应适合于其特有的活动方式,由各相应部门保存、使用。
4.1.3公司级管理性文件,如各种行政管理制度、部分外来的管理性文件,包括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的政策、法规文件等由办公室保存。
4.2文件的编号
4.2.1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号
质量手册:公司代号—质量手册代号—公元年号—版本号,如:HBZH—ZS—2014—1
其中:HBZH—表示公司名称,用公司名称汉语拼音的第1个字母表示;ZS—表示“质量手册”中的“质”(zhi)“手”(shou)汉语拼音的第1个字母;2014—表示发布年号,用公元表示;1—表示版本号,用数字1.2.3---表示第1版、第二版、第三版---等;HBZH—ZS—2014—1:表示公司质量手册第1版。
2.程序文件:公司代号—程序文件代号—公元年号—版本号,如:HBZH—CX—2014—1,其中:HBZH—表示公司名称,用公司名称汉语拼音的第1个字母表示;CX—表示“程序文件”中的“程”(chen)“序”(xu)汉语拼音的第1个字母;2014—表示发布年号,用公元表示;1—表示版本号,用数字1.2.3---表示第1版、第二版、第三版---等;HBZH—CX—2014—1:表示公司程序文件第1版。
3.各部门其他质量文件编号:公司代号—部门代号—文件顺序号—公元年号,如:HBZH—GCQ—02—2004,其中:HBZH—表示公司名称,用公司名称汉语拼音字母的第1个字母表示;GCQ—表示使用部门其他质量文件如“工(gong)程(chen)部”用使用部门汉语拼音字母的第1个字母表示;“Q”表示“其他”;02—表示文件顺序号,用01、02、03---等表示;2014—表示发布年号,用公元表示;HBZH—GCQ—02—2014:表示公司工程部第2个其他质量文件。
4.质量记录:公司代号—部门代号—章节号—记录顺序号,如:HBZH—GC—8.3—11,其中:HBZH—表示公司名称,用公司名称汉语拼音字母的第1个字母表示;GC—表示使用部门记录,如“工(gong)程(chen)部”用使用部门汉语拼音字母的第1个字母表示;8.3—表示记录中的章节号如第8.3章“不合格品控制”;11—表示记录顺序号,用01、02、03---等表示;HBZH—GC—8.3—11:表示公司工程部在记录第8.3章《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中的第11个记录。
4.2.2各部门代号规定如下:
办公室:BG,工程部:GC,经营部:JY,设计部:SJ,项目部:XM。
4.3文件的编写、审核、批准、发放。
文件发布前应得到批准,以确保文件是适宜的:
质量手册由办公室负责组织编写,由管理者代表审核,上级总经理批准发布,由办公室负责登记、发放;
各部门工作手册由各部门负责人组织编写、汇总,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报管理者代表批准,办公室负责登记、发放;
应确保文件使用的各场所都应得到相关文件的适用版本,文件的发放、回收要填写《文件发放、回收记录》。
4.4文件的受控状况:
文件分为“受控”和“非受控”两大类,凡与质量体系运行紧密相关的文件应为受控,由各主管部门按规定执行,所有受控文件必须在该文件封面右上角加盖表明其受控状态的印章,并注明分发号。
4.5文件的更改
质量手册由办公室组织更改,填写《文件更改申请》,经管理者代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更改,由办公室发放,办公室应保留文件更改内容的记录;
其他文件的更改由各相应主管部门填写《文件更改申请单》,经原审批部门审批,再由各相应部门指定人员进行更改、发放、处理。
所有被更改的原文件必须由相应主管部门收回,以确保有效文件的唯一性。
本组织文件更改方式有划改、换页和改版三种:
划改:更改内容少时,由相关部门人员根据《文件更改申请》中更改稿的内容到文件持有处进行划改。并在划改处签上更改人的姓名,《文件更改申请》由各部门专人存档。
换页:当更改内容较多时,由办公室统一发放更改页,收回原文件,并在《文件更改申请》上标注“换页”。
改版:当文件需做重大更改或文件划改换页达一定数量时,由办公室填写《文件更改申请》,经管理者代表审批后,组织改版。改版视为重新编制文件。
4.6文件的领用
文件使用者应填写《文件发放、回收记录》,经相应主管部门负责人审批方可领用。
因破损而重新领用的新文件,分发号不变,并收回相应旧文件,因丢失而补发的文件,应给予新的分发号,并注明已丢失的文件的分发号失效,发放部门作好相应发放签收记录。
4.7文件的保存、作废与销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