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震鑫钢铁制品公司车辆管理制度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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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车辆管理制度

编号
HR34006A0
日期
2012-11-19
编制部门
人事行政部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使公司车辆管理规范化、合理化,最大限度的发挥车辆的使用效益,提高办事效率,节约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公司办公车辆。

第二章车辆使用管理
第三条车辆类别
专用车:
总经理专用车:由总经理行使支配权。

采购部专用车:用于公司物品采购、维修物件等相关工作事宜,由采购部管理。

公务用车:用于公司各部门人员外出办事、联系业务、接送来公司办事人员、处理工伤等与公司相关的事务,由人事行政部管理。

如遇突发或紧急事件,人事行政部可酌情对本公司车辆行使调度权。

第四条用车管理
各部门用车均应按要求填写《用车申请单》,经本部门主管人员与人事行政部经理核准方可出车。

采购部专用车须采购主管签核后方可用车,如遇紧急情况,采购主管不在公司无法签核,可由人事行政部经理代为签核。

如车辆行使地点超出西安境内,须由总经理批准。

人事行政部在接到用车申请后可根据紧急程度、目的地等情况协调安排,地点一致或相近的,尽量安排一同用车。

公务用车一般由专职司机驾驶,如遇特殊情况,司机无法驾驶,可由公司内部持有驾照,且驾驶技术熟练的员工代为驾驶。

未经公司允许,严禁车辆驾驶人员或用车人员私自将公司车辆交给本公司以外的人员、单位使用,或交由无驾驶执照、驾驶技术不熟练的人员驾车,否则一切后果将由驾驶员或用车人员承担。

公司车辆为公务事项办理所配置,非特殊情况,严禁公车私用。

车辆如需外借,应填写《车辆借用申请单》,准确填写借用的人员与单位、借车时间、归还时间及初始里程等相关内容,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借。若借于公司某部门的外联单位,该部门主管须作为委托代理人在《车辆借用申请单》签字。

第五条车辆使用流程
用车人员填写《用车申请表》,须写明申请人、部门、目的地、用车日期、开车人、用车事由、车牌号,交由所在部门主管签字核准后,由人事行政经理签字核准。

用车人员将核准后的《用车申请表》交由专职司机,司机依据《用车申请表》至行政助理处领取车辆钥匙出车。出发前司机需要对车辆的水、电、机油、轮胎、外观、仪表、刹车、卫生的方面进行检查,确保车辆完好无损,一切正常,并将检查结果记录于《用车申请表》上。如发现车辆出现故障需要立即检修时,应立即上报人事行政经理,并提出具体维修方案,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将车辆送外维修。

车辆行使至厂区大门处,司机将《用车申请表》交给保安,保安对《用车申请表》的有效性进行检查,确认无误,填写出发时间及初始里程并放行车辆。除总经理用车外,其余人员必须持有《用车申请表》方可放行。车辆返回时,保安应确认并填写返回时间、结束里程、使用里程数。

车辆回厂后,司机应对车辆的油量、外观、仪表、刹车、轮胎、卫生等情况进行检查确认,确保车辆无刮/擦伤,轮胎、仪表、刹车、车灯等各项性能良好,车辆卫生状况良好。将车辆钥匙返还行政助理。如驾驶人员非行政司机,在车辆出发前及返回后,司机或行政助理都要与驾驶人员对车辆的外观、刹车、仪表、轮胎、卫生等各项性能进行检查确认,如发现车辆出现刮/擦伤,责任由驾驶人员承担。车辆卫生未清洁的,司机或行政助理有权要求用车人员对车辆卫生进行清洁后,再做接收。

第六条车辆出行规定
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国家各项交通法规及管理条例;
严禁酒后驾车及疲劳驾驶。如由此造成的车辆损坏,由车辆驾驶人员负责,如发生交通事故,除负责维修外,还应当承担法律责任。

车辆驾驶人员驾驶公司车辆外出,代表了公司的形象,穿着应干净、整洁,言行举止要文明礼貌,不得做出有损公司形象的行为。

上班期间如无出车任务时,行政司机应随时待命,不得空岗、串岗。

行政司机应服从公司人事行政部的工作安排,无特殊原因不得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上班期间,因公务出车应保证随叫随到。

外出执行公务,如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与随车办事人员及时告知行政经理,并说明原因。

车辆在外停放时,应放置在有监控或有人看管的安全区域,避免车辆丢失。如发生丢失,由保险公司根据保险条款予以赔偿,保险赔偿金额不足车辆实时价值的,不足部分,由遗失人承担。

司机不得擅自将公司车辆开回家或挪作私用,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处分。

第三章车辆用油管理
第七条车辆管理部门经理负责对车辆的用油进行监督、控制,财务部辅助配合监控管理。

第八条车辆油卡管理
公司所有车辆统一油卡加油,实行一车一卡制度(油卡办理事项详见通知)。

公司所有车辆(总经理专用车除外),不得使用现金加油,如遇特殊情况,需现金加油,须经部门经理、财务经理批准,否则不予报销。

车辆加油卡办理后,管理人员应按车牌号与油卡号进行备案登记,油卡一经备案,不允许变更,如遇油卡损坏,需及时修理。禁止车辆间互换油卡,禁止使用其他车辆的油卡加油。

公务用车油卡由行政助理负责保管,车辆需要加油时,司机至从行政助理处领取油卡,使用完毕,油卡连同加油小票一同交回行政助理。

行政助理需对油卡使用情况进行记录,填写《油卡领用记录表》,并妥善保管加油小票。

当油卡内金额接近300元时,应及时申请油卡充值。油卡充值时需开增值税发票。

第四章车辆维修与保养
第九条车辆管理部门负责车辆的日常清洁、保养与维护。总经理专用车、公务用车由行政部司机负责,采购部专用车由采购部负责。

第十条日常检查、保养、维护
驾驶员须做好车辆出、收车检查,保持车内外整洁;
每日出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灯光、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缺失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上报,否则驾驶人员要对由此引发的后果负责;
经常检查各润滑点,发现缺油或油变质应立即更换;
车辆行使中注意是否有异常;
第十一条车辆行使一定公里数,需做定期保养,由行政司机填写《车辆维修保养申请单》,经上级领导审查核准后,方可进行维修保养。

第十二条车辆的维修与保养须在指定的修理厂进行,驾驶员不得随意自行选择修理厂,指定修理厂须是修理质量好、价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务意识强、有一定规模的厂家。

第十三条车辆维修与保养须先申请,批准后方可进行保养。车辆发生维修后必须将更换的部件交回公司审验。车辆管理人员对车辆突发修理原因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