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料专栏 > 质量 > 质量文件 > 作业规范 > 紫荆花制漆公司罐车卸料安全操作规程PDF

紫荆花制漆公司罐车卸料安全操作规程PDF

资料大小:112KB(压缩后)
文档格式:PDF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15/5/5(发布于北京)

类型:积分资料
积分:8分 (VIP无积分限制)
推荐:升级会员

   点此下载 ==>> 点击下载文档


文本描述
紫荆花制漆(成都)有限公司 第 2 页 共 4 页 1、目的 规范罐车溶剂入库操作,确保罐车溶剂入库安全。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通过罐车运输至本公司的散装有机溶剂通过管道进入本公司储罐的 入库操作,不适用于桶装溶剂。罐车运输有机溶剂至本公司进行分装操作(不进入公 司储罐)时,对罐车的操作适用本规程。 3、职责 3.1 原料仓——负责罐车卸料操作。 3.2 安全环保部——负责罐车卸料过程中的全程安全监督。 3.3品管部——负责溶剂的取样和检测。 4、程序 4.1 罐车进场 4.1.1罐车进场后,罐车司机必须遵守溶剂库库管指挥,将罐车停放在指定位置。 4.1.2罐车停放就位后,溶剂库库管应进行下列操作: a) 将罐车与静电释放装置连接释放静电,罐车未接地时,禁止打开罐盖。 b) 若卸料区室外气温高于30℃,库管应对罐车进行间歇性冲水降温,每次冲水应 确保罐车罐体过水面积不低于90%,待罐体干燥后,进行下一次冲水降温。 c) 若卸料区室外相对湿度低于50%,应洒水增湿,待相对湿度高于50%时方可进行 卸料操作。 d) 通知现场巡视的安全环保部安全监管人员到达现场,安全监管人员未到达现场 时,禁止继续下一步操作。 4.1.2安全监管人员到达现场后,应对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 a) 罐车是否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接地装置是否完好。 b) 罐车与静电接地装置连接是否完好。 c) 现场温湿度是否符合要求。 4.2 取样检测 4.2.1当罐车静止时间超过15分钟后,方可进行取样操作。 4.2.2通常状况下,不允许从罐车顶部进行取样操作,若必须从顶部进行取样操作时, 取样器应采用具有防静电功能的工具。 紫荆花制漆(成都)有限公司 第 3 页 共 4 页 4.2.3取样员不得穿戴化纤衣服取样,取样前应释放人体静电。 4.2.4罐车内物料检验未合格,禁止进行下一步操作。 4.2.5溶剂检验员应在《采购产品到货QC通知单》上注明取样点数量及取样位置。 4.3 接管及卸料准备 4.3.1罐车内溶剂经检测合格后,将储罐等电位连接线与罐车连接,并经安全监管人员 确认连接正常。 4.3.2根据溶剂种类采用相应的收料接管将罐车与相应的进料管线连接,并经安全监管 人员确认连接无误。 4.3.3接管操作应查验《采购产品到货QC通知单》,收料接管接入阀门应和检测取样阀 门一致,禁止从未取样检测的阀门收料。 4.3.4依次开启罐车出料阀门、泵阀门(关闭备用泵阀门)、相应储罐的进料阀门(关 闭其他储罐的进料阀门),调节流量计,并经安全监管人员逐个检查无误。 4.4 卸料 4.4.1安全监管人员对阀门、流量计检查无误后,发出可以卸料指令,库管根据指令启 动相应进料泵。 4.4.2进料泵启动后,库管应协同安全监管人员观察进料泵、流量计工作有无异常,并 再次检查阀门启闭状态是否正确,若发现进料泵、流量计工作异常,应立即停止运转, 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卸料。 4.4.3安全监管人员应监控目标进料储罐液位上升情况,若发现目标储罐液位计不动 作,应立即停止卸料,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进料,防止因阀门启闭错误导 致物料进入非目标储罐。 4.4.4卸料人员和当值安全监管人员,应监控目标储罐储量,储罐的安全储量不得超过 储罐最大储量的90%。 4.5 卸料后处理 4.5.1卸料完成后,关闭进料泵和相关部位阀门,清空吸水管内剩余溶剂,并将准确数 量报文员入账。 4.5.2卸料后,罐车应静置不低于2分钟后方可拆除静电连接线。 4.5.3卸料后,罐车司机应在遵守公司交通规则和相关人员指挥下离开卸料现场,禁止 卸料后的罐车在卸料现场逗留。 紫荆花制漆(成都)有限公司 第 4 页 共 4 页 4.5.4卸料完成后,安全监管人员应对现场进行彻底检查,检查包括:卸料量是否超过 储罐安全储量,阀门关闭是否完好,吸水管、接地线是否清理摆放整齐、进料泵电源 是否关闭,有无其他安全隐患。 5、其他安全要求 5.1 若遇雷暴天气,禁止进行罐车卸料操作。 5.2 若在卸料过程中出现雷暴天气,操作员应立即停止卸料,关闭卸料泵,关闭罐车 出料阀门和卸料管线的其他阀门,清空吸水管内剩余溶剂,待罐车静止2分钟后,拆 除静电连接线,指挥罐车驶离储罐区,待雷暴天气结束后,方可继续进行卸料操作。 6、附则 6.1 本规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6.2 本规程自实施之日起,原有《槽罐收水安全操作制度》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