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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照明灯饰厂员工管理制度手册21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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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Employee Handbook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3
第二章: 考 勤 制 度7
第三章: 薪 资 制 度9
第四章: 安全生产制度11
第五章: 5S管理办法14
第六章: 人事管理制度16
第七章: 教育训练制度19
第八章: 员工宿舍制度20
第九章: 食 堂 守 则 22
第十章: 制服管理办法24
第十一章: 奖惩管理办法 …… 25
附录: 员工手册会签表31

Employee Handbook

第一章总 则
1.1总论
1.1.1目的:为了维护本厂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加强双方的沟通, 现根
据国家有关法规, 制定本手册.
1.1.2范围:本厂的全体员工及派驻在我厂工作的外来人员.
1.1.3权责:本厂全体员工都有责任和义务, 认真遵守及维护本厂的各
项规章制度, 并由管理部和各部门主管督导实施.
1.2基本厂规
1.2.1本厂员工必需思想端正, 作风正派, 遵章守纪, 不参加非法组织
、不集社不结党及不参与违法活动, 做到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国
家、工厂及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
1.2.2本厂员工必需参加工厂的各类职业、技朮、安全、卫生等教育训
练, 努力提高工作技能, 确实执行本厂劳动安全规定, 遵从生产
操作规范, 遵守职业道德和本厂的各项制度, 尽心尽力完成本职
工作.
1.2.3在工作时间内, 员工必需严格遵守本厂各项规章制度、品质管理
制度及安全作业条例……等.
1.2.4未经批准, 任何员工不得私自带领外来人员入厂参观、进入宿舍
逗留及过夜留宿.
1.2.5员工应自觉遵守本厂考勤作息制度, 不迟到、不早退、不随意缺
席、不无故旷工.
1.2.6员工请假时, 必需确实填写请假卡, 并依请假核决权限事先向所
属单位主管或部门主管提出申请, 经批准后生效(详见考勤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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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工作时间内, 本厂员工应按规定穿著工衣出勤; 且任何时
间都必需佩戴厂证和合格证(挂于工衣左胸口袋右上角), 另
外出厂时, 要将出入证挂在侧门保安室, 在回厂时取回.
1.2.8在工作时间内, 非工作需要, 任何员工不得进入宿舍区;
下班时间非工作需要或无申请加班者, 不得进入工作区.
1.2.9严禁在厂区范围内和厂外聚众赌博、喝酒闹事; 严禁在吸烟区
以外吸烟; 严禁偷看色情影片和从事非法活动.
1.2.10 员工上、下班或加班必需刷卡, IC卡应妥善保管, 并注意防潮、
防折、防晒、防磁,严禁代别人刷卡或授意他人为自己刷卡.
1.2.11 未经工厂同意而将本厂财物带出厂外, 视为盗窃, 无论情节重
大与否, 立即开除并送公安机关处理.
1.2.12 员工在工作中不得弄虚作假. 在计时、帐目、单据上若发现徇
私舞弊行为, 轻者记过处份及罚款, 重者开除, 且追究法律责
任及依据造成损失的程度由当事人作出赔偿.
1.2.13 员工在生产过程中, 必需严格依照作业规范操作, 非经允许不
得擅自更改作业流程. 工具、仪器设备由指定的保管人员管理,
员工对使用的工具应当珍惜和爱护, 遗失或不当使用而造成损
坏, 则由责任人(使用者或保管者)负责赔偿.
1.2.14 生活区之餐桌椅、床用器具、用水器具、用电配备器具等, 若
有遗失损坏, 由遗失者或损坏者个人赔偿, 共享部分平均负担.
1.2.15 非本人使用或保管之工具、仪器设备等, 未经允许, 不得动用.
1.2.16 根据生产需求安排员工加班时, 全体员工必需服从分配按时加
班, 特殊情况需提书面申请, 否则, 予以旷工论处.
1.2.17 在工作时间因怠忽职守而造成事故者, 无论情节轻重与否, 均
予以处罚; 严重恶劣者, 立即开除并追究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1.2.18 员工若要辞工, 需提前向工厂递交辞职申请单(试用期提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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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星期, 转正后直接人员提前半个月,间接人员提前一个月), 经
审批核准且期满后, 方可离职. 如有特殊情况, 需急辞工, 应出
具有效证明文件经核实后, 按相关制度办理离职手序.
1.2.19 在工作过程中, 员工必需服从管理人员的安排和调度, 主动接受
质量的检查与监督, 如发现有怠工、作业品质不良、工作态度恶
劣、不能胜任本职工作, 经教育后仍无改正者, 予以解雇.
1.2.20 严重违反国家法规或工厂规章制度, 并给国家或工厂造成损失者
予以解雇并追究其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1.2.21 对违反国家法律和厂规行为者进行包庇、隐瞒之员工, 将从重处
罚, 情节重大者, 予以解雇并追究法律责任; 接受金钱、礼物馈
赠等贿赂行为者, 将予以解雇并追究法律责任.
1.2.22 全体员工应维护国家法律, 遵守交通规则, 维护社会治安管理条
例, 注意个人安全. 凡因违反国家或地方政策法规而引致事故发
生的, 由其本人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1.2.23 凡曾被本厂解雇或开除之员工, 本厂将永不录用, 试用期上班时
间未满七天者, 不发放薪资. 自动离职者, 不发放薪资.
1.2.24 员工不得有任何破坏工厂财产行为或损害工厂信誉之情况发生,
不得挑拨离间或有煽动性行为, 不得罢工、怠工、严禁向外界透
露工厂任何资料.
1.2.25 员工应珍惜生命, 爱护工厂财产. 员工应了解消防及安全生产知
识, 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消防安全防范措施.
1.2.26 爱护公共设施, 严格遵守车间、宿舍、餐厅、电话、娱乐等管理
条例.
1.2.27 本厂之早会时间, 依厂部规定时间举行. 非经允许任何人不得迟
到、早退、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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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8 员工应珍惜和爱护工厂财产, 对工厂财产造成损坏者, 以财产
的实际金额赔偿; 员工应妥善保管个人财产, 对因保管不当造
成个人财产损坏遗失者, 由本人自行负责.
1.2.29 凡本厂员工皆需遵守员工手册之各项内容, 不得违反. 本手册
不得遗失、涂改、转借和擅自复印.
1.2.30 凡本厂员工到职时, 必需与工厂签订《保密合约书》, 并严格
遵守保密协议, 若有违反, 工厂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1.2.31 员工领取员工手册(人手一本), 需缴交十元押金, 离职时归还
手册, 工厂退还现金. 若手册破损或遗失, 则没收其押金.
1.2.32 本手册自2002年10月1日起发行生效, 未尽事宜, 可提报管理
部增列或修订, 经管理会议讨论审核, 报处长核准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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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考 勤 制 度
2.1考勤范围及方法
本厂员工每周正常上班时间5天, 每天工作8小时, 其余时间上
班者计为加班, 享有加班工资.
2.1.2本厂实行国家法定假日(十天)为有薪假的规定, 凡在国家法定
假日, 因业务需求配合加班, 工厂按每日基本工资的3倍支付当
日工资.
2.1.3员工应自觉遵守考勤制度, 按时上、下班, 不迟到、不早退、不
旷工、不脱岗.
2.1.4考勤管理以IC卡刷卡记录作为工资结算之依据.
2.1.5在工作时间内, 不得外出, 若因业务需求或特殊原因, 必需外出
者, 需持外出放行单向部门主管申请, 经核准后, 方可外出.
2.1.6员工请假必需填写请假卡, 并经审批核准后生效. 否则一律作旷
工处理.
2.2考勤内容
2.2.1作息时间(可根据实际生产安排, 做适度修正、更改)
2.2.1.1 工作时间:08:00-12:00, 13:10-17:30
2.2.1.3 休息时间:10:00-10:10, 15:00-15:10
2.2.1.3 回厂时间: 23:00之前
2.2.1.4 熄灯时间:24:00
迟到:工作时间内, 凡不按规定时间到达岗位者视为迟到.
早退:工作时间内, 凡不按规定时间而擅自离岗者或是下班时间
提前离开工作岗位者视为早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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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旷工:无故缺席者视为旷工. 凡旷工一天按缺勤三天处罚,
2.2.5请假
2.2.5.1 工作时间内, 若因事请假者, 应事先提出申请, 并填写请
假卡, 依核决权限为部门主管或是厂长核准生效, 否则以
旷工论处.
2.2.5.2 请假手续不全, 擅自离岗, 一律视作旷工, 连续旷工三天,
视同自离.
2.2.5.3 提前结束请假者, 应到管理部办理销假手续, 否则按原请假
时间核算工资.
2.2.5.4 因病请假者, 可事后补假, 但需备齐医院相关文件, 否则以
旷工论处.
2.2.5.5 请长假者, 应于期限内销假, 若因不可抗拒之因素, 必需延
假, 则一定得在原假期截止前三天, 向部门主管及管理部报
告, 否则以旷工论处.
2.2.6刷卡
2.2.6.1 IC卡是记录员工的工作实绩以及结算工资的原始凭证之一,
也是员工奖罚依据之一, 故每位员工都应爱护它.
2.2.6.2 员工上、下班(包括加班)必需刷卡, 因故未刷卡者, 由本人
在三天之内向部门主管提出书面申请, 由管理部主管签核,
一月内不得超过三次; 因公出差而无法刷卡者, 于次日交部
门主管签核.
2.2.6.3 IC卡应用挂绳佩戴胸前, 不得随意乱放, 严禁代别人刷卡
或授意他人为自己刷卡, 严禁饭后或事后刷卡, 违者依《奖
惩管理办法》执行.
2.2.6.4 所有IC卡必需由管理部签发; 若有遗失或损坏者, 应向部门
主管出具书面申请, 经管理部确认方可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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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离职手续而自行离办厂, 视同自离, 不发放薪资.
试用期间未满7天者, 离职时不发放薪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