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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正邦神磊煤业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计划书DOC(2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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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5/4/13(发布于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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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3
第二章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 5
第三章 班(组)长的安全培训 6
第四章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 7
第五章 煤矿从业人员的安全培训 9
第六章 安全培训的组织实施 11
第七章 安全培训计划管理 12
第八章 安全培训经费 15
第九章 监督与考核 16
第十章 附则 19

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和计划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方针,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的原则,加强和规范公司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根据《煤炭法》、《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第3号令)、《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20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2010第30号)、《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煤矿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及配套实施细则》(晋煤培发[2010]952号)及国家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和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正邦神磊煤业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是指以提高公司内部各级人员安全素质、管理水平及生产技能为目的的教育培训活动。

公司职工必须定期接受安全教育与培训,坚持“先培训、后上岗”的制度。

第四条公司成立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为组长,分管安全培训副矿长为副组长,各专业分管副矿长、副总工程师、劳资科科长及分管培训副矿长、各职能部室一把手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分管安全的副总矿长分管培训工作,下设培训中心具体负责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工作。

培训中心是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负责公司内职工的安全生产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按照规定选送人员参加培训,并落实公司内职工的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工作。

各基层单位是本单位内安全培训的责任主体,培训中心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培训第一责任者,负责本单位职工安全培训的组织管理工作,按规定选送本单位人员参加培训,并认真组织落实本单位职工的全员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一)、组织机构:
主任:赵利庆(兼)
副 主 任:杜彦斌
干事:杜成祥
授课讲师:张鸿魁、宋彦斌、翟忠斌、肖永勤、郝占峰、赵利庆、刘志波、安利庆、李晓军、陈延春、李庆忠。

(二)、职责:
1、主任在公司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本公司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工作和特工种人员培训的领导工作,确保职工持有效证件上岗,按照计划认真组织职工培训,合理安排好全年不定期的培训工作和管理人员的安全技术知识考试考核工作。

2、副主任在主任的直接领导下,协助主任搞好本单位安全教育与培训工作和各种专业人员的培训组织考试,以及对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考、每季一评活动进行考核,并建立健全
培训中心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档案。

3、干事全面负责培训中心的档案管理、日常教学安排。

4、授课讲师,分别由六长和职能部门一把手担任授课讲师,即:总工顾问:张鸿魁,经理助理:宋彦斌,矿长:翟忠斌,总工:肖永勤,机电矿长:郝占峰,安全矿长:赵利庆,矿长助理:刘志波。职能部室:安利庆、李晓军、陈延春,李庆忠等组成。

(三)、授课讲师安排表:
日期
讲师姓名
职务
授课内容

1日
肖永勤、刘志波
总工、矿长助理
“一通三防”、瓦斯治理

2日
郝占峰、安利庆
机电矿长、安监部长
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

3日
陈建兵、李晓军
工会主席、通防部长
安全管理、安全质量标准

4日
赵利庆、李彦庆
安全矿长、生产矿长
顶板管理、支护质量标准及现场机电管理

5日
宋彦斌、李庆忠
总工助理、机电部长
掘进、开拓质量标准

6日
杜海忠、陈延春
机运部长、生产技术部长
班组长建设、运输注意事项及开拓质量

7日
肖永勤、杜彦兵
总工、职工培训中心主任
综采、综掘队作业规程

上述授课讲师安排一号至七号作为一个周期讲课安排,并依次类推,如外出办事,由各职能科室一把手代教,培训中心负责具体协调安排,特殊培训按照逐月培训计划另行制定。

第五条各单位应参加安全培训的人员包括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应依法接受安全培训,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掌握本岗位安全操作技能,提高预防事故、控制职业危害和应急处理的能力。

未经安全生产培训或培训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六条培训中心是安全教育培训的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