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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治腊肉公司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汇编DOC(2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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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目 录
版本号/修订:01/00

编号:Q/CL-02-00-2004

第1页共 1页

程序文件清单
:Q/CL-02-01-2004文件控制程序;
:Q/CL-02-02-2004记录控制程序;
:Q/CL-02-03-2004管理评审程序;;
Q/CL-02-04-2004不合格控制程序;
Q/CL-02-05-2004纠正措施控制程序;
Q/CL-02-06-2004预防措施控制程序;
Q/CL-02-07-2004内部审核控制程序;
.Q/CL-02-08-2004培训控制程序;
Q/CL-02-09-2004采购控制程序;
Q/CL-02-10-2004合同评审控制程序;
Q/CL-02-11-2004控制程序;.
Q/CL-02-12-2004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
Q/CL-02-13-2004检测设备控制程序;
Q/CL-02-14-2004库房控制程序;
Q/CL-02-15-2004顾客满意控制程序;
Q/CL-02-16-2004持续改进控制程序;
Q/CL-02-17-2004数据收集、分析程序;
Q/CL-02-18-2004 设备控制程序

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
版本号/修订:01/00

编号:Q/CL-02-01-2004

第1页共3 页

文件控制程序
1.0目的
为了对本公司质量管理体系所要求的文件进行有效控制,确保与质量管理活动有关的部门和场合所使用文件的正确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程序。

2.0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与质量管理体系有关文件的控制,包括质量管理手册,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作业规程和相关的技术资料以及外来文件。

3.0职责
3.1 总经理负责批准发布质量管理手册;
3.2 管理者代表负责批准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批准体系文件的发放范围。

3.3 生产技术部负责质量管理手册和程序文件的编制,办公室负责通用性管理文件的编制。

3.4 各生产单位负责工艺技术文件的编制、使用和保管,并报生产技术部备案。

3.5 办公室是文件控制的主管部门,并负责外来文件的管理工作。

4.0工作程序
4.1文件管理原则
4.1.1 文件分类
质量管理手册,质量管理程序文件;
各种工艺技术文件,如技术标准、图纸、检验、试验规范和作业规程;
外来文件,如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有关质量管理的政策性文件,国家地方性法律、法规和标准,市场动态和竞争对手方面的资料;
其他文件和相关的记录。

4.1.2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的编号方法:
质量管理手册:Q/CL01-00-2004;
Q-企业标准; CL长治腊肉有限公司。01- 00-质量管理手册编号;2004-年号
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Q/CL-02--01∽18
Q-企业标准;CL长治腊肉有限公司; 02-体系程序文件01∽18-质量管理体系程序文件编号;2004-年号
质量记录: CL-04-××
4.1.3 外来文件的控制
各单位在日常工作中收集相关的国际、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的最新版本,交综合办公室统一汇编进行管理,相关单位领用是要填写《文件领用申请单》,经管理者代表批准后,综合办公室负责发放并做好签收记录。

公司的外来文件经有关领导批示后可被引用作为采购、生产、检验和校准等
过程的依据。

4.1.4 本公司的所有文件以书面形式为准,存在于电子媒体中的文件,不作为执行的依据,任何人不得在受控文件上乱涂乱改,未经有关授权人批准,不得私自外借,应确保文件的清晰,整洁和完好。

4.1.5 生产技术部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检查各类文件的有效性,发现问题
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
版本号/修订:01/00

编号:Q/CL-02-01-2004

第2页 共 3页

及时处理。

4.1.6 公司内部组织结构发生重大调整,产品、过程和质量管理体系发生重大变化,或外部法律、法规及标准发生变更时,应及时更改相应的体系文件。

4.2 文件的编写和审批
4.2.1 质量管理手册有管理者代表组织生产技术部编写,并审核,总经理批准发布。

4.2.2 程序文件由生产技术部组织编写,责任部门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

4.2 工艺技术文件由各相关单位编写,由单位负责人审核,主管领导批准。

4..3 文件的发放和领用
4.3.1文件发放时由办公室统一编号,登记发放,发放范围由管理者代表决定, 文件应著名分发号,文件领用者应在《文件发放、回收记录》上签收。

4.3.2 当文件丢失或出现严重破损而需申请者填写《文件领用申请表》,经单位负责人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后领用。因破损领用新的文件,分发号不变,并收回相应的旧文件。丢失补发的文件应给予新的分发号,并注销已丢失的文件分发号。由文件发放单位做好文件发放签收记录。向顾客提供文件时,也应执行上述规定,并作好相应的记录。

4.4 文件的更改
4.4.1 文件要进行更改时,应由更改申请者填写《文件更改申请单》,经原审批单位批准后进行更改,更改后的正稿和相应的《文件更改申请单》交原单位备案,并中心发放,同时收回相应的作废文件,并在《文件发放、挥手记录》表上作响应记录。

4.4.2 文件更改采用换页、局部修改等方式,并作相应标识,如发生重大修改,则应进行文件评审,评估该修改对于全局的影响。当修改次数超过5次或要修改的内容太多时,应考虑换版。

4.5 文件的保存、作废、回收和销毁
4.5.1 办公室保存文件的原稿和《文件发放登记表》。各单位保存相关的带有受控标识的文件,文件保存应当有索引,以便村区和查阅。

4.5.2 文件不适用,需要作废时,应填写《文件作废申请单》,说明作废理由,经各分管领导审核,管理者代表批准后由相关单位加盖“作废”章后销毁,并在文件台帐上注明。

4.5.3 需要保留的作废文件应加盖“历史文件”章,以免造成文件错用。

4.5.4 作业现场不准保存“作废”文件。

4.6 文件的标识
文件有受控和非受控状态,受控文件加盖“受控文本”章,非受控文件加盖“非受控文本”章。未特别注明的文件,自批准之日起生效。

4.7 文件的借阅和复制
借阅、复制文件,应填写《文件借阅复制记录》由单位负责人审批后向资料管理员
办理手续。

5 相关文件
Q/CL02 01–2004 《记录控制程序》
6. 记录
6.1 L04-01《文件清单》
6.2 L04-02《记录清单》
6.3 CL04-03 《文件发放/回收登记表》
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文件控制程序
版本号/修订:01/00

编号:Q/CL-02-01—2004

第3页共 3页

6.4 CL04-04 《文件/外来文件接收登记表》
6.5 CL04-022《文件作废申请单》

编制

审核

批准

管理体系程序文件

记录控制程序
版本号/修订:0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