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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成绵乐装饰工程公司车辆管理制度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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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5/1/11(发布于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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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版本:A-00
制订部门:人力行政中心
制订日期:2014/10/30
核准
审核
制订
主题词:车辆管理制度
报送:总经理 副总经理 总经办
抄送:各部门、各分公司负责人 并张贴至公告栏或培训
拟稿:人力行政中心审核:总经办 /共打印1份,复印若干四川成绵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文件标题
车辆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CML-HR-017
版次
A0
制订部门
人力行政中心
制订日期
2014-10-30
页码
1/3
1、目的:为规范公司车辆及员工私车公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2、范围:本公司内所有在职人员
3、公司自有车辆管理
3.1公司车辆管理
3.1.1车辆由人力行政中心统一管理,负责车辆的管理及车辆使用调度、费用审核等工作;
3.1.2用车按重要工作(定金客户,搞活动)优先、紧急事项(财务收款)优先、先申请者优先使用的原则由人力行政中心统一安排使用;
3.1.3因工作需要使用车辆需提前申请,由部门经理到人力行政中心填写《用车登记表》经部门经理签字、主管领导审批,人力行政中心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线路统一给予派车;
3.1.4如需长途用车,应提前一天申请,由人力行政中心请示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派遣;
3.1.5车辆报销费由人力行政中心定时按车辆排量、公里数等进行核算;
3.1.6人力行政中心应督促车辆驾驶员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检查证照是否携带齐全,严禁病车上路;
3.1.7在行驶中车辆如出现异响、仪表警告灯亮启或其它非正常现象时,使用乘车人应要求驾驶员迅速停车查看,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行驶;如无法排除,应立即送修,终止行驶;
3.1.8乘车人对驾驶员负有监护责任,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制止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或机动车安全操作规程规范的行为和不健康、不文明的行为;并不得指使、怂恿、强迫驾驶员违章违规,不得干扰驾驶员的正常、安全驾驶
3.2维护保养
人力行政中心应督促驾驶员负责车辆的日常清洁、维护、保养
3.3违章违规、事故处理
违反规定按以下条款处理:
3.3.1车辆驾驶员酒后开车、出车不带证照、违反安全行车规定者,责任由驾驶员自行承担,人力行政中心并视情节轻重追究车辆驾驶人员责任;
3.3.2因未佩带安全带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驾驶人员自行承担;驾驶员有义务向副驾驶位置人员提醒佩带安全带,若因副驾驶位置人员未佩带安全带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副驾驶位置人员自行负担;
四川成绵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文件标题
车辆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CML-HR-017
版次
A0
制订部门
人力行政中心
制订日期
2014-10-30
页码
2/3
3.3.3因私闯红灯、乱停车、超速、超载等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车辆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3.3.4如在车辆行驶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的,需及时通知人力行政中心并自行向保险公司报案按照程序办理理赔事宜;
3.3.5因违反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害的,经济损失扣除保险金额后,按实际损失由车辆驾驶人员承担
4、租赁车辆管理(分公司实施)
4.1租赁车辆管理
4.1.1租赁车辆由人力行政中心统一管理,负责租赁车辆的管理及车辆使用调度、费用审核等工作;
4.1.2用车按重要工作(定金客户,搞活动)优先、紧急事项(财务收款)优先、先申请者优先使用的原则由人力行政中心统一安排使用;
4.1.3因工作需要使用车辆需提前申请,由部门经理到人力行政中心填写《用车登记表》经部门经理签字、主管领导审批,人力行政中心根据事情的轻重缓急、线路统一给予派车;
4.1.4如需长途用车,应提前一天申请,由人力行政中心请示公司领导同意后方可派遣;
4.1.5租赁车辆报销费用人力行政中心定时按车辆排量、公里数等进行核算。核算方式如下:
车辆油费及磨损核算标准:
车辆排量小于1.2L,按每公里0.7元核算;
车辆排量大于1.2L,小于1.5L按每公里0.9元核算;
车辆排量大于1.5L,小于2.0L按每公里1.1元核算;
过路费及停车费按实报销,实行每周三报销一次;
4.1.6人力行政中心应督促租赁车辆驾驶员行车前要坚持勤检查,机油、汽油、刹车油、冷却水备齐,轮胎气压、制动转向、喇叭、灯光完好,检查证照是否携带齐全,严禁病车上路;
4.1.7在行驶中租赁车辆如出现异响、仪表警告灯亮启或其它非正常现象时,使用乘车人应要求租赁车辆驾驶员迅速停车查看,排除故障后方可继续行驶;如无法排除,应立即送修,终止行驶;
4.1.8乘车人对驾驶员负有监护责任,监护人有责任和义务制止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或机动车安全操作规程规范的行为和不健康、不文明的行为;并不得指使、怂恿、强迫驾驶员违章违规,不得干扰驾驶员的正常、安全驾驶
4.2维护保养
四川成绵乐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文件标题
车辆管理制度
文件编号
CML-HR-017
版次
A0
制订部门
人力行政中心
制订日期
2014-10-30
页码
3/3
人力行政中心应督促驾驶员负责车辆的日常清洁、维护、保养
4.3违章违规、事故处理
违反规定按以下条款处理:
4.3.1租赁车辆驾驶员酒后开车、出车不带证照、违反安全行车规定者,责任由租赁车辆驾驶员自行承担,人力行政中心并视情节轻重追究租赁方责任;
4.3.2因未佩带安全带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租赁车辆驾驶人员自行承担;租赁车辆驾驶员有义务向副驾驶位置人员提醒佩带安全带,若因副驾驶位置人员未佩带安全带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副驾驶位置人员自行负担;
4.3.3因私闯红灯、乱停车、超速、超载等违反交通规则行为,其罚款和费用由租赁车辆驾驶人员自行承担;
4.3.4如在车辆行驶期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的,需及时通知人力行政中心并自行向保险公司报案按照程序办理理赔事宜;
4.3.5因违反交通法规发生交通事故而造成车辆损坏、人员伤害的,经济损失扣除保险金额后,按实际损失由租赁车辆驾驶人员承担
5、员工私车公用
5.1如因工作原因临时征用员工私人车辆,车主应及时到人力行政中心填写《车辆出行登记表》作为油费、过路费、停车费报销的依据,否则不予报销;
5.2车辆报销费用由人力行政中心定时按车辆排量、公里数等进行核算。核算方式如下:
车辆油费及磨损核算标准:
车辆排量小于1.2L,按每公里0.7元核算;
车辆排量大于1.2L,小于1.5L按每公里0.9元核算;
车辆排量大于1.5L,小于2.0L按每公里1.1元核算;
过路费及停车费按实报销;
5.3按照人力行政中心统一派车路线在百度查公里数,财务会计对公里数进行审核确认再进行报销费用
5.4私车公用费用每周结算一次,由人力行政中心统一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