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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富雅家具有限公司富域轩妮品牌加盟协议书(合同)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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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11/7(发布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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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合同编号:
金富雅家具有限公司
富域轩妮品牌

2011年
加盟协议书
特许方(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地 址:
被特许方(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地 址:
甲方作为“富域轩妮”品牌软体家具系列产品的制造商与商标所有人,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平等协商,甲方特许乙方设立并经营“富域轩妮”专卖店。

一、总则
1、甲方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准,依法成立,有能力按本合同约定协助被特许人建立并发展“富域轩妮”专卖店。

2、乙方承诺获得特许后严格按本合同约定协助依法经营“富域轩妮”专卖店。

二、特许区域
省市。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不得在非特许区域从事销售甲方产品的活动。

三、特许时间:
年 月日至 年 月日从本合同签订时起(除非本合同已提前终止),任何一方均可在合同有效期终止前三十天向另一方提出延长执行本协议之书面请求,经双方协商同意后,可延长本协议有效期一年,并签订延期合同,如一方无意与另一方继续合作,需在满期前一个月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终止前结清账务,办理相关文件及资料手续。

四、甲、乙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1甲方协助乙方筹备并设立专卖店。

1.2甲方协助乙方对其雇员进行培训。

1.3甲方不定时派人协助乙方专卖店运营管理。

1.4甲方帮助乙方获得专卖店管理的相关技术与信息。

1.5甲方负责给予乙方提供专卖店图纸设计方案,部分奖杯和证书。

2、乙方义务
2.1乙方应在授权区域内家具商场提供不少于面积的场地,完全按照甲方的专卖店图纸要求设立与经营“富域轩妮”品牌家具专卖店。协议签定后乙方须向甲方汇入贰万元专卖店设计定金,装修完毕开业后经甲方指定人员验收合格,作为产品款项冲减。协议签定后一个月内未能投入营业的设计定金不予返还。此协议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专卖店摆放并经营其他品种家具。否则,甲方有权取缔乙方专卖资格,并取消甲方一切支持与销售返点。

2.2乙方在专卖区域销售甲方产品,但无权代表甲方或签订任何具有约束性的合约,乙方应把甲方规定的销售条款或产品质量如实对用户解释,否则,乙方自负责任并赔偿甲方所受的损失。

2.3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必须经甲方书面同意。

2.4乙方不得帮助他人与甲方竞争,不得伪造甲方产品或将甲方产品资料转交他人模仿甲方产品进行加工生产及销售,否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协议,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2.5乙方在协议有效期内或协议终止后,不得泄露甲方的商业机密,也不得将机密超越协议范围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2.6乙方应观察市场,如发现第三方侵犯甲方的工业产权或有损于甲方利益的任何非法行为,乙方应据实通知甲方,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帮助甲方,共同维护“富域轩妮”品牌,使其不受侵害。

2.7乙方应在经营专卖店过程中,向公众明示其独立承担经营责任,如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卷入诉讼,乙方责任赔偿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

2.8乙方必须月最低进货额不得低于万元(人民币),如乙方连续三个月进货额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进货限额,甲方有权终止合约。

五、“富域轩妮”商标
甲方作为“富域轩妮”商标人,乙方仅在本合同约定特许期间在专卖店经营过程中享有“富域轩妮”商标使用权,乙方无权就“富域轩妮”商标做任何处理或改动。

六、产品价格、结算
双方以专卖形式合作,现款现货,或款到帐后提货,供货价格见甲方价目表,价格如有改动,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七、协议期满
1、协议期满后,乙方不再享有“富域轩妮”商标使用权,并且在15天内清除专卖店所有的有关甲方商标的一切字样、图画,归还甲方提供的剩余广告资料及文件,否则甲方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2、协议期满或因乙方违约提前终止时,乙方经销的所有货物,概不退回,且甲方可以拒绝任何要求。

八、合约提前终止
1、双方同意下列情况甲方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本合同。

1.1乙方未能按合同经营管理专卖店,甲方针对不足处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后,3天未着手改进,10天内未完成改进(时间经甲方同意可延长)
1.2乙方违反合同其它任一条款。

1.3乙方被依法查封,法制执行,破产或遭受其他类似的法律行为。

2、双方同意下列情况乙方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终止合同
2.1甲方供应产品经合法机构确定存在严重质量问题,无法销售。

2.2甲方经营出现严重问题,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供应产品。

2.3甲方被依法查封,强制执行,破产或遭受其他类似法律行为。

3、本着双方合作前提下,除条款规定终止合同,任何一方不得终止本合同。

九、不可抗力
合同双方受本合同约束,若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条件而无法履行本合同,双方不负赔偿责任,双方另行协商是否修改或终止合同。

十、专卖店或转让
合同有效期内,未经甲方同意,专卖店或股权不得转让。依照法律强制规定,并经法律程序转移专卖店或股权权属的,接受人必须遵守本合同规定,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十一、变更
本协议的变更或合同附件,应以书面形式为准。

十二、争议的解决
如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妥任何一方都应向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条款的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生效,双方各持一份,每份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乙方法定代表: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签定日期:签定日期: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签约地址:签约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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