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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曙光
徐健
钱巍
OA系统管理制度
编码:
Q/BRK-IS-012-A
一、目的
本文件就OA系统使用具体规定,其目的是对公司现有的流程更好的利用和以后工作的方便开展。以最大限度的节约成本,实现真正意义上的无纸化的办公,方便、快捷。
二、适用范围
本文件适用于使用OA系统的所有部门和人员。
三、职责
3.1 CEO
3.1.1 负责对本制度的批准。
3.1.2 负责对OA系统使用人员的审批
3.2 信息中心总监
3.2.1 负责对本制度的审核、批准。
3.2.2负责OA系统使用人员检查审批。
3.2.3负责OA系统流程的检查审批。
3.3信息中心
3.3.1 负责起草《OA系统管理制度》,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编写
钱巍
管理单位
信息系统部(IS)
3.3.2 负责根据公司需要或用户要求,对OA系统功能的更新或增加。
3.3.3 负责OA系统的技术文档、应用文档的编制工作。
3.3.4 负责OA系统使用人员的名单的收集及加入系统。
3.3.5 负责OA系统的推广应用工作。
3.4 OA系统涉及部门/工厂
3.4.1 负责配合信息中心项目推广OA应用工作。
四、OA系统使用
4.1 2008年5月4日开始使用OA系统。
4.2 手工资料、非系统办公流程审批一律不再接受。
4.3 用户应遵循OA流程来进行日常业务的处理。
4.4 增加或修改OA系统流程
1、相关部门协商制订好相应需要增加的或需修改OA系统流程情况--(
2、相关人员开始申请OA系统的制作或修改流程--(
3、相关部门经理的审批--(
4、再交由IS系统应用实施经理审批此流程的合理性。--(
5、IS总监审批--(
6、流程属于财务方面的,还需财务总监审批--(
7、流程属于人事行政方面的,还需人事行政总监审批--(
8、财务总监和人事行政总监均无法确认审批的流程,再由CEO审批--(
9、IS应用实施部测试并协助业务部门使用。
4.5 以上必须严格执行。
五、附录
修订记录
昆山好孩子百瑞康健康用品有限公司
修 订 记 录
文件编码
Q/BRK-IS-012
文件名称
软件项目管理制度
版本顺序号
制定日期
内容
A
2008-04-30
首发
B
2010-3-1
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