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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华晨鑫源重庆汽车公司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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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格式:DOC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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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11/6(发布于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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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
编 制:___何 望_____
审 核:___何 华 玲____
标准化:______/________
审 定:___曾 绍 文_____
批 准:___谢勇__ __
版本号:2014(04.24)
密级:MM
共享:全体员工
2014-04-24 发布2014-04-24实施
文件修改信息
文件名称
员工考勤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
Q/XY HR 2014.04.24
序号
版本
修改原因
修改人
生效日期
备注1.0
创建
何望
2012-01-082.0
制度完善
何望
2014-04-24
员工考勤与休假管理办法
一.总则:
1、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
2、公司的考勤管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各部门考勤管理应指派专人负责,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3、各部门、车间必须指派责任心强的人员担任考勤员,逐日认真记录考勤
二.适用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汽车公司员工考勤、休假的种类及管理流程和标准,适用于汽车公司全体员工
本文件规定的各项标准,各部门及车间须严格执行
三.职责和权限
1、部门考勤人员
负责记录、汇总、上报本部门员工出勤数据;
按规定及时、认真、准确地记录考勤情况;
如实反映本部门考勤中存在的问题;
妥善保管好各种休假凭证;
及时汇总考勤结果,并做出出勤报告
2、各部门领导及分管领导
审核或批准权限内本部门及分管部门员工请假申请;对本部门员工违反本制度行为提出负激励建议
3、人力资源部
管理维护公司考勤设备及数据;
审核各部门考勤数据以及部门提交的考勤负激励建议;
检查和监督各部门的考勤工作;
审核或批准权限内各部门员工请假申请;
对违反本制度部门及人员进行负激励
四.定义:
考勤是本公司管理工作的基础,是计发工资奖金、劳保福利等待遇的主要依据
1、迟到:是指员工无故未在上班时间到岗;
2、早退:是指员工无故在下班时间前离岗;
3、旷工:是指员工迟到或早退60分钟以上或上班期间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岗60分钟以上;
4、标准工时制:是指国家法律规定的,在正常情况下,一般劳动者从事职业劳动的时间;
5、综合计算工时制: 是指因工作性质特殊或者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需在一段时间内连续作业,采取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时制度;
6、不定时工时制是指对于职责范围不能受固定工作时数限制的劳动者实行的工作时间制度,例如副课长(含)以上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售后服务人员、长期驻外人员、配套员、食堂及宾馆工作人员、驾驶员等类似工作性质的岗位,具体岗位按县(区)级劳动部门核准的岗位执行
五.管理程序要求:
1、考勤管理
(1)工时制度及作息时间
a、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公司可根据员工岗位工作性质,实行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时制度;
b、标准工时制是我国普遍适用的一项职工工作时间制度;
c、不定时工时制是指对于职责范围不能受固定工作时数限制的劳动者实行的工作时间适度,例如课长(含)以上管理人员、销售人员、售后服务人员、长期驻外人员、配套员、驾驶员等类似工作性质的岗位,具体岗位按当地劳动部门核准的岗位执行;
d、部门因工作特点需调整作息时间时,应以书面形式报分管领导和人力资源部审核,人力资源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实行
(2)考勤打卡规定
a、 公司采取考勤机打卡数据和部门手工考勤记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勤管理
员工正常上下班、加班的均应亲自打卡,严禁代人、托人打卡,没有条件的应实行签到和签退制度
b、员工应当遵守公司作息时间的安排,不得无故迟到、早退、旷工
员工不服从工作分配,3天之内(以调动通知单明确的报到时间为准)未报到上岗的,从第4天起,由新部门考勤,并按旷工处理
c、因故未打卡者,必须在2小时内填写《未打卡说明》(见Q/XY HR2014-01),凡未按时填写《未打卡说明》的,一律按旷工处理
d、员工上班期间外出须填写《员工出门条》(见Q/XY HR2014-05)并按规定审批后提交门卫,方可外出;员工进出园区同时配合保安队登记管理
e、考勤管理员必须如实填写《员工考勤表》,并于每月结算周期后3日内将月度员工考勤表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交人力资源部
六、请假管理规定
1、员工有事需请假的,应当提前填写《休假申请表》(见Q/XY HR2014-04),按规定逐级审批后方可休假,具体假别请假流程参见“9、假别管理规定”
2、特殊情况下,员工可以先电话请假,经批准后休假,上班当天补交《休假申请表》并完善相关审批手续;
3、考核标准
(1)迟到、早退或无故未打卡,给予负激励30元/人次;代人、托人打卡,第一次双方各负激励 50元,第二次各负激励 100 元,第三次全部予以辞退(课级及以上人员双倍负激励);
(2)当日旷工(或擅自离岗、脱岗)60分钟及以上者视为旷工1天,旷工不计发当日工资,并给予负激励100元/天;
(3)一年内累计迟到8次及以上,不计发当年年终绩效工资;
(4)迟到、早退、代人打卡、托人打卡累计6次及以上或连续旷工2天及以上和年累计旷工6天及以上,不计发当年年终绩效工资;
(5)一年内事假累计超过10次或累计超过20天的,不计发当年年终绩效工资;
(6)员工在上班期间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视情节轻重对其本人及所在部门负责人给予负激励20-200元/人次;
(7)员工有下列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情形,公司可解除劳动关系:
a、连续旷工3天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迟到(或早退)8次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6天及以上;
b、一年内连续事假10天及以上或一年内累计事假20天及以上;
c、考勤中营私舞弊造成公司损失以及其他可以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
七、加班管理及规定
1、以下情形视为加班:
因完成岗位工作任务以外的临时性、特殊性的工作确需在法定工作日和法定工作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视为加班;
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员工在规定日的工作时间以外、节假日或公休日的工作时间计为加班
2、以下情形不视为加班:
在法定工作日以外参加培训的时间;
出差期间延长的工作时间;
实行非标准工时制的员工在节假日或公休日的工作时间
3、员工需在加班前2小时内填写《加班申请表》(见Q/XY HR2014-02),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审批并存档,凡未按时提交《加班申请表》的,一律不算加班,(特殊情况请写说明)
4、加班时间累计8小时以上者,可申请调休需填写《调休申请表》(见Q/XY HR2014-03),报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由人力资源部批准后方可执行。因工作需要不能以调休形式补偿的,以报告形式报部门负责人和人力资源部审核,经人力资源部分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