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柠檬环境科技(环保净水)公司薪酬管理制度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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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11/5(发布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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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1.目的:
规范公司薪酬体系,使之符合本公司发展及政府机关、地方劳动力市场的要求。

2· 范围:
中山市柠檬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全体员工的工资结构的实施和调整均适用之。

3· 原则:
3.1 激励原则:按职务工种设置等级工资,充分体现本公司激励机制的效果。

3.2 弹性原则:根据市场行情结合本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利用情况,工资适当拉开差距,可上下浮动。

3.3 时效原则: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情况及政府政策,《职等职级工资表》相应地适当调整。

4· 名词定义:
4.1 月薪:按月份计发工资,采责任薪资制,因公司经营管理不善等原因造成停工停产等,按基本工资即底薪发放。

4.2 基本工资:
按正班工作时间8小时/天计发的工资(公司实行六天工作制,周六按加班工资计算)。员工的基本工资按当月实际出勤天数计算,详如《职等职级工资表》。

4.4 加班工资:超过正班工作时间而工作的那部分时间计发的工资。

四职等(含)以上人员实行工作责任制,务必以完成当日工作为第一要义,当日工作无按时完成必须确保完成后方可下班,且由此产生的额外时间,应视同自动补时,不得享有加班待遇。周日、其它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经申请批准后可享受调休或加班费。其它人加班经审批后方可享受加班费(基层或技术人员亦可安排调休)。

员工加班时间应控制在每人每月60小时以内。超过60小时/人/月者,需由部门经理提交特别报告,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可计发超额的加班工资。所有人员的加班费以中山市最低工资(每月1310元)标准为基数,平时按1:1.5倍计算,周日按1:2计算,法定假日按1:3计算。

4.5 全勤奖:当月无请假、迟到、早退或旷工等情况的员工计发全勤奖100元/月,主管级200元/月,经理级300元,总监级以上500元/月。

4.6岗位津贴:按工作岗位性质、劳动强度和重要程度等给予不同的岗位以不同的职务津贴,祥见下表:
编号
岗位
津贴
考量标准
备注膜丝配料
100元/月
四楼配料工和后处理按照每釜料定额计算加班费:后处理每釜料150KG以下120元/釜/天,180元/2釜/天;每釜料200KG 140元/釜/天,200元/2釜/天;配料每釜料50公斤16.7元/釜,每釜料100公斤33元/釜,每釜料150公斤50元/釜,每釜料200公斤70元/釜膜丝后处理
100元/月滤芯检测
200元/月
A, 每日品质合格率≧99.5%
B,每日任务指标达成率≧99.5%
C,依照每日出勤状况对应发放成品检测
成品吹水
200元/月擦成品/贴标贴/条形码及装发泡胶和外观检查
200元/月装成品入彩盒封箱及封箱前检查
200元/月

4.7年终奖金: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状况,决定年终奖的发放标准及发放幅度。

4.8工龄工资:员工辞职后又复职,原工龄取消,按新入职时间重新计算工龄。

4.8.1.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100元整。

4.8.2.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两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200元整。

4.8.3.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三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300元整。

4.8.4.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四年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400元整
4.8.5.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五年及以上的员工每月工龄工资为¥500元整。

4.9薪资结构:
4.9.1 月薪工资总额=基本工资+加班费+全勤奖+岗位津贴+工龄工资。

5· 责权:
5.1管理部责权:
5.1.1 负责本制度的修订、完善、监督执行。

5.1.2 负责按《薪资等级结构表》进行岗位薪资确立。

5.1.3 本制度有解释权。

5.2总经理责权:
5.2.1负责为本制度的有效实施提供所有资源保障。

5.2.2负责依据〈薪资结构表〉进行各岗位薪资核准及特殊情况的薪资核准。

6· 作业内容:
6.1加班费安排及岗位责任制
类别
职位说明

享受加班费人员
作业员、搬运工、杂工、物料员、送货员、副班长、生产文员、品管、仓库文员、仓管、班长、副组长、组长、技朮员
注:配料工和后处理按照每釜料定额计算加班费:后处理120元/釜/天,180元/2釜/天;配料50公斤16.7元/釜,100公斤33元/釜,150公斤50元/釜,200公斤70元/釜

责任制人员
清洁工、厨工、保安、电工、人事行政文员、前台文员、采购员、生管、业务员、总务、会计、出纳、报关、主管、工程师、专员、副理、经理、总经理助理、副总、总经理

6.2 薪资管理
6.2.1员工自进厂之日起,建立《入职申请表》并对在职期间之所有薪资确立给予记录,经相关人员签名确认、审批后存入个人档案。

6.2.2薪资确立时间:
6.2.2.1 新进人员自入职上岗之日起确立计薪。

6.2.2.2 所有转正人员均按转正审批时间确定转正薪资确立时间。

6.2.2.3 其它原因之调薪参照6·2·2·2条之时间规定确立。

6.2.2.4 所有薪资确立均应按规定于《人事异动单》内注明薪资确立具体时间。

6.2.3薪资确立标准:
6.2.3.1 新进人员试用期薪资确立标准根据面试结果而定。

6.2.3.1.1 一、二职根据实际要求确定初、中、高职等,如无特别要求确立1级工资。

6.2.3.1.2 三、四职等按岗位要求确定初、中、高职等,根据面试结果确立1~2级工资。面试结果为优良者确立2级工资;面试结果为中等者确立1级工资;
6.2.3.1.3 五、六、七职等按管理经验、技术等级、岗位要求,经管理部及相关部门人员面试,综合评价后最高可定3级工资,中上者定2级工资,普通但可试用者定1级工资。

6.2.3.1.4 超过上述规定之薪资确立须经特别申请经总经理批准后生效。

6.2.3.2转正薪资确立标准:
6.2.3.2.1 新员转正标准:一般情况下新员工入职三个月,如部门不提出特别要求,则该员工作自动转正,在原定级基础上调一级,如二级以上调整,部门需作出申请。

6.2.3.2.2 职务晋升标准:所有职务晋升试用期间维持原薪资待遇。试用合格者原则上调至新职等之一级工资。如原职等薪资高于所晋升职务之一级工资者,适用新职等之试用工资等级范围内较高等级(最高不得超过所晋升职务之转正后最低工资等级)。

6.2.3.3储干薪资确立标准:
6.2.3.3.1 内部晋升之储干试用期间工资待遇按原职等不作调整。试用合格后适用所储备岗位职等之一级工资。

6.2.3.3.2外聘储干适用所储备岗位职等之上职等一级工资,如主任级储干试用期适用组长职等之一级工资。试用期满后按上职等转正标准确立薪资。正式任命职务后按相应薪资等级规定确立。

6.2.3.4组长(含)级以下、晋升薪资确立统一按原职等调一级工资。如原5等7级,晋升转正后薪资确立为5等初8级。

6.2.4 薪资调整说明:
6.2.4.1 一至六职等所包括的岗位工种,其调薪均至极限为止。薪资调至极限后可考虑职等的升降或其它处理办法。

6.2.4.2 一至二职等的员工试用期适用的工资级别为1级(有特殊技朮的人员需加岗位津贴),从第2级开始为转正后的工资级别。

6.2.4.3 三至四职等的员工试用期适用的工资级别为1~2级,按面试评价结果优良程度确定不同的级别,从第3级开始,为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