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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重江天重工(铸锻)公司技术创新及合理化建议管理制度规定P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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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格式:PDF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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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11/5(发布于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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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1. 目的 为了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稳定产品质量,提高生产效率,创 造一个全员参与的技术创新环境,特制定本规定。 2. 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 术语 3.1技术创新,是指对工艺技术、机器设备、工装辅具、计量检 测等方面所作的改进和创新。 3.2合理化建议,是指有关改进和完善公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 方面的办法和措施。 3.3进步性,是指建议者所提的方案、措施相对于本公司原有事 物有所改进、完善和提高。 3.4可行性,是指方案、措施在实践中可以实施。 3.5效益性,是指项目实施后降低成本,节能增效,可以带来经 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4. 申报条件 4.1只有同时具有进步性、可行性和效益性的技术创新项目和合 理化建议,方可按本规定申报。 4.2凡在岗位技术范围内,但不属于直接工作职责范畴的建议, 且具有改进、革新因素,并能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可视同技 术创新和合理化建议。 4.3学习或借鉴外单位已有的先进技术、经验、成果,首次应用 于本公司,并取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应视为改进、革新因素。 4.4下述内容,不能视为技术创新和合理化建议: 4.4.1在本职工作职责范围中,由于认识的深入和技术熟练程度 的提高,使工作效率、产品质量得到提高,即属于自身工作的不断完 善者。 4.4.2完成上级交办的包括本职工作范围之外的指令性任务。 4.4.3 只指出问题的现象或仅提出意见、设想的名称而无解决问 题的具体办法,即属于一般性意见者。 4.4.4上级或本部门已有方案,并列入计划安排实施的工艺技术 开发和技术改造项目。 4.4.5由于上级变更设计原则或技术标准、产品标准等,所引起 相应的变更设计。 5. 评审程序与机构 5.1公司各事业部成立以技术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为组长的生产、 技术、质量、设备、行政部门的管理部长组成的技术创新及合理化建 议评审小组。各事业部评审小组统一由公司总裁领导,对项目组织论 证实施、鉴定验收,负责审批奖励。生产管理部负责技术创新及合理 化建议工作的组织和日常事务工作。 5.2凡职工(集体或个人)提出技术创新项目和合理化建议,均 须填写《技术创新和合理化建议申报表》(必要时应附有图纸、资料、 有关数据等),报直接上级审核后,报送所属单位评审小组组长批准。 生产管理部在接到资料后,一个月内必须向总裁汇报。 5.3经过评审并决议后的奖金和奖励,必须在三个月内发放完毕, 重大项目,公司召开表彰大会。 6. 奖励办法 6.1员工(集体或个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或进行的技术革新, 应经过公司的实施,并取得节约或创造价值的实际成效,方能获得奖 励。 6.2奖金采取“专户设立,统一审批”的管理方式,即由公司评 审委员会统一审批,企业工会经费列支。 6.3成果奖金应及时发给。一旦效益实现并能够稳定预测,就应 当在三个月内评审完毕,并发放奖金。 6.4内容相同的合理化建议,以在申报表上登记的日期为准,奖 励领先递交者。 6.5个人完成的项目,成果奖金全部发给本人。 6.6集体完成的项目,奖金应在项目参加者中按贡献大小进行分 配。参考原则为:建议的内容难度大、方法具体而实施较易者,建议 者方面可获得不低于奖金额的60%,实施者方面获得不高于奖金额 的40%。建议的内容难度不大而实施的难度较大者,则建议者方面 获得不高于奖金额的40%,实施者方面可获得不低于奖金额的60%。 具体分配奖金的比例,由获奖单位决定。 6.7合理化建议和技术革新项目的获奖者,其业绩记入本人考核 档案,作为日后评选先进、考核晋级、评定职称、聘任职务等的依据 之一。 7. 附 则 7.1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生效执行。 7.2本规定由生产管理部负责解释。 附件:技术创新和合理化建议申报表 技术创新和合理化建议申报表 项目名称 项目负责人/ 建议人 参加人员 项 目 内 容 完成时间 创 造 价 值 或 效 果 申 报 单 位 意 见 签字: 评 审 小 组 组 长 意 见 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