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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来登酒店项目】
智能化工程
施
工
合
同
工程名称:喜来登酒店项目智能化工程
工程地点: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二○一X年
月
日
喜来登酒店智能化工程施工合同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住所:
现甲方将
工程(以下简称本工程)委托给乙方施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
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文件组成及解释顺序
1.1 合同文件的组成。合同文件相互解释,互为说明。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补充协议书;
(2)本合同;
(3)施工通知书;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招标文件;
(6)设计文件、资料和图纸;
(7)工程量清单;
(8)工程报价单或预算书。
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通知、会议纪要、备忘录、补充文件、指令、传真、电子邮件、
变更和洽商等书面形式的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2 当合同文件的条款内容含糊不清或不相一致,并且不能依据合同约定的解释顺序阐述清
楚时,在不影响工程正常进行的情况下,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采纳监理人的解释。当事人经
协商未能达成一致或不接受监理人的解释的,根据第 13 条关于争议的约定解决。
1.3 合同中的条款标题仅为阅读方便,不作为对合同条款进行解释的依据。
二、工程概况和工程承包范围
2.1 工程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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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工程名称:喜来登酒店智能化工程
2.1.2 工程地点:
2.2 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1、综合布线系统、2、无线网络覆盖系统(WLAN/WI-FI)、3、数据网络系
统、4、语音网络系统 5、无线对讲系统、6、卫星有线电视系统、7、安防管理系统(视频+报警
监控)、8、巡更管理系统、9、客房管理系统、10、楼宇自控系统、11、集成管理系统(IBMS)、
12、智能化弱电系统配电工程、13、智能化弱电管路预埋工程(客房内除外)、14、智能化弱电
管理机房装修工程。
详见附件一:喜来登酒店智能化设计图纸。
三、承包方式
本工程按“招标范围”、“招标图纸”和“技术标准”范围内容总价包干,若实际施工无设计
变更,结算时不做任何调整。由于设计变更造成的工程量增减,按合同清单综合单价及工程量进
行相应增减结算。
本合同清单综合单价,是乙方已经充分考虑了人工、设备、材料、机械、施工水电费、材料
检测费、管理费、所有措施费及规费、利润、税金、工期、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施工交叉、验
收、半成品或成品保护、停水、停电及设备、材料涨价、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者责任险、政府
标准合同文本规定的不可抗力以外的所有风险及其他一切不可预见因素等,完成招标文件及图纸
范围内容所有工程内容的所有费用。
四、合同工期
4.1 工期要求:
开工日期:
竣工日期:
年
年
月
月
日
日
4.2 合同工期总日历天数: 180 天;
4.2.1 乙方有责任与其他承包商合作 ,各个承包商之间发生或协调有关的争议时应提交
监理和甲方 ,并由监理和甲方协调解决。甲方的决定将成为最终决定并约束有关各方。
4.2.2 乙方在本合同签订前的谈判阶段已经编制一份完整详细的《施工组织方案》 ,同时
还要提供为保证该计划实现的施工程序、施工布置、施工方法以及相应投入的劳动力、施工设备
和材料等资料。经甲方书面确认的《施工组织方案》是本合同的一部分,是乙方对本工程的承诺
之一。监理和甲方将根据该进度计划检查、督促、控制乙方的实际进度。
4.3 乙方作为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已完全了解正常现场情况(多家单位交叉施工)、对该
工程施工组织的难度已充分考虑,并安排在施工进度工期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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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竣工日期以甲方正式签发的竣工验收单为准。若竣工验收一次性合格,则乙方提交完工
申请时间即为竣工时间。
4.5 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乙方应承担以下违约责任:
4.5.1 未能如期完成本工程,须向甲方每天支付违约金 3000 元,甲方可在工程进度款中
直接扣除。
4.5.2 如果超过竣工日期 10 天后仍未竣工,延期违约金按每天 5000 元计,同时,甲方有
权解除本合同。
4.6 如乙方不能按期完成承包范围内的工程项目,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代乙方完成,因此造
成甲方的一切损失再加上 25%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并在工程结算的总造价中扣除。
4.7 因以下情形,造成竣工日期拖延,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再承担其他责任
(包括乙方人员、设备窝工停工费用等)。此情况发生后 24 小时内,乙方就工期延误的内容,向
甲方提出书面报告,经甲方确认,乙方保留原件作为延期凭证,如乙方不在上述时间内提出申请,
视为工期不受影响。
4.7.1 不可抗力:不可抗力范围包括战争、动乱、空中飞行物体坠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责任
造成的爆炸、火灾,以及以下方面的自然灾害:
(1)烈度为 5 级以上的地震;
(2)8 级以上持续 8 小时的台风;
(3)持续降雨 24 小时且降雨量为 60mm 以上;
(4)10 年未发生过持续 3 天的高温天气。
4.7.2 非乙方原因,工程延期开工、停建、缓建、暂停的;
4.7.3 甲方、监理未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指令、批准等,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且确
实导致施工关键线路工期延误;
4.7.4 如因甲方原因需进行设计变更,致使施工不能正常进行,且确实导致施工关键线路
工期延误。如甲方提出的设计变更与原设计相差不大,工期不予延长,若变更后造成工程量或施
工工艺有较大变化,可按实际施工情况确定延长工期;
4.7.5 甲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五、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5.1 本工程质量按照现行国家相关建筑规范和设计标准、市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进行验收,
达到 合格 工程标准;
5.2 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乙方须无条件返工直至合格,工期不予顺延,所产生
的各项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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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如工程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并在合理时间内整改一次无效,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
代乙方完成,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再加上 25%的管理费由乙方承担,并在合同总价中扣除。
六、合同价款
6.1 币种: 人民币
6.2 合同含税总价
(大写):
(小写):¥
元
元整
七、付款方式
7.1 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在收到乙方金额为合同总价的 5%,有效期至工程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