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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地友好能源公司办公设备及用品管理制度DOC.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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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10/13(发布于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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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办公设备及用品管理制度
1.总则:
为了公司办公设备及用品的合理使用及正常运行,推动现代化管理;为了公司计算机网络系统管理、信息安全、资源共享有所遵循,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范围:大地友好公司及各子公司。
2.分类:
2.1办公类资产:包括办公类固定资产及低值易耗品;
2.1.1办公类固定资产包括购买单价在1000元以上的办公类资产(例如: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投影仪、网络系统设备、打印/复印设备、通讯设备等);
2.1.2低值易耗品包括购买单价在1000元以内的部分物品(例如:移动硬盘、传真机、桌子、椅子、日常工具、劳保用品等)。
2.2 办公用品:包括复印A4纸、笔、清洁用品、日用品等办公所需物品。
3.权限:
3.1 总经办是大地友好公司办公设备及用品的责任管理部门,总经办配备专人管理,负责办公设备及用品的采购入库、调配、维修与维护、零部件更换及盘点等日常管理工作。
3.2 各子公司综合办公室是该公司办公设备及用品的责任管理部门。
4.采购:
4.1 大地友好公司及各子公司办公设备及用品由总经办/各子公司综合办公室统一采购,办公用品的采购采用定期采购方式,即需求部门于当月28日统计下月所需用品及数量,填写《办公用品采购统计及发放表》,交予总经办/各子公司综合办公室部进行统一采购,并于次月初发放;其它用品类(包括茶水用品、清洁用品、日用品等)依酌实际情况统一采购;
4.2大地友好公司采购权限:
4.2.1大地友好公司采购单价在5000元以下的物品,由申请人填写《采购申请单》,经本部门负责人、大地友好总经办负责人、大地友好财务总监及大地友好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即可购置;
4.2.2对于大地友好公司需采购单价在5000元以上(含5000元)的物品需向尼西公司提交经大地友好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的《采购申请单》、《供应商、物品对比选择表》及《付款申请单》,经尼西公司行政总监、尼西首席财务官、尼西首席执行官同意后方可购置。
4.3大地友好公司各子公司采购权限:
4.3.1各子公司采购单价在2000元以下的物品由申请人填写《采购申请单》,经本部门负责人、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及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即可购置;
4.3.2各子公司采购单价在2000-5000元的物品由申请人填写《采购申请单》,经本部门负责人、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及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报大地友好公司审批后方可购置;
4.3.3采购单价在5000元以上的物品需向大地友好公司提交经本公司总经理审批后的《采购申请单》、《供应商、物品对比选择表》及《付款申请单》,大地友好公司按此制度中“4.2.2”项的采购流程向尼西公司提交申请,同意后方可购置。
4.4采购过程中,经办人需做好硬件的验机工作和软件测试工作,确保设备系统的可行性;同时按照公司统一配备标准进行电脑的采购,电脑配备标准如下:
4.4.1大地友好公司经理级以上人员及各子公司总经理可配备笔记本电脑;
4.4.2员工配备台式电脑,如员工工作有经常出差在外办公需求及对外开发业务需要,经部门申请及公司同意后,方可配备笔记本电脑;
4.4.3所配备电脑的型号,公司根据使用情况及市场行情统一决定;
4.4.4对于采购价值在2000元以上的物品,经办人需对至少三家供应商进行比较选择,填写《供应商对比选择表》,并需附上供应商的报价单,最终选择优良适宜的供应商。
5.保管:
5.1 配置电脑的员工需在总经办/各子公司综合办公室登记备案并办理领用手续;电脑未经专人许可,他人不准擅自使用,违者将负责因此所发生的一切后果与责任。办公设备及用品的使用和日常保管责任到人,分配到个人或部门使用的办公设备及用品,使用者必须对其安全完整负有责任。配置到个人的计算机应保持设备外部的清洁,并经常进行磁盘碎片整理等系统维护工作,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保修,不准私拆机箱;
5.2任何部门不得私自挪动办公设备(笔记本电脑除外)或因各种原因把办公设备相关物品借走,如需挪动办公设备或借用其相关物品,必须到总经办/各子公司综合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对擅自挪动计算机(笔记本电脑除外)或相关物件,一律对其责任人扣罚100元罚款;
5.3 所有办公设备,未经总经办/各子公司综合办公室专人授权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拆换任何部件、配件、外设。对于擅自拆、换计算机零部件的情况,一经发现将处以200元罚款;同时由于私拆办公设备造成的损坏维修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5.4笔记本电脑发生丢失损坏,依情由个人定额赔偿;
5.5对所采购的低值易耗品,总经办/各子公司综合办公室需进行登记,员工领用填写《低值易耗品登记/领用表》,由总经办/各子公司综合办公室对其负责日常监管;
5.6对所采购的办公类固定资产,总经办/各子公司综合办公室需进行登记、建立资产台帐,员工领用填写《办公类固定资产登记/领用表》,由总经办/各子公司综合办公室对其负责日常监管,定期盘查固定资产的现状。
6.领用、报废:
6.1计算机到位后由公司总经办/各子公司综合办公室登入计算机台账,并建立计算机的档案(注明配置情况),在计算机上贴好封口标签后由部门主管确认后签字领取;
6.2计算机报废处理时,由公司总经办/各子公司综合办公室根据计算机配置及使用年限核实电脑使用状况,填写《资产处置审批单》,根据行政工作审批权限中资产处置的审批权限流程经对应审批人同意签字后回收并由总经办/各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