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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寿团体人身综合保障方案计划书DOC.doc

资料大小:17KB(压缩后)
文档格式:DOC(7页)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18/10/11(发布于山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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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中国人寿——团体人身综合保障方案投保单位:参保人群: 身体健康、年龄18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符合投保规则的单位在职员工,具体以投保时单位提供的被保险人名单表为准投保人数: 8人以上保险期间: 一 年(可连续投保,且连续投保的后期续保不受等待期限制)保障项目:货币单位:人民币 元保障责任责任简述保险金额对应保费身故保障(必保)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身故或在合同生效90天后因疾病身故,按照保险金额给付20万年龄男性女性11—201929621—3025612831—4036820841—5092856051—6023361536意外残疾(选保)因意外伤害导致伤残(含1-10级)及Ⅲ度烧伤,按所对应比例给付20万职业对应的风险级别一级二级三级200390520意外医疗(选保)因意外伤害在二级或二级以上医院实际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约定每次免赔额为100元,给付比例为90%2万职业对应的风险级别一级二级三级61.4469.1276.80疾病住院医疗(选保)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90天后因疾病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住院治疗所支出的、符合当地社会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医疗费用,本公司按90%的给付比例给付保险金2万年龄职业对应的风险级别一级二级三级11—30239.62251.60263.5831—40350.21367.72385.2341—50387.07406.43425.7851—60534.53561.25587.98重大疾病(选保)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90天后初次发生并经专科医生明确诊断患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按对应保险金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10万年龄男性女性11—2016012821—3024821631—4044843241—50102489651—6021761560说明:该报价是采用统一费率(便于单位保费预算),针对单位身体健康的所有在职人员保险责任分解:一、国寿绿洲团体定期寿险(一)保险责任在本合同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身故或在等待期(连续投保的,不受等待期的限制)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被保险人在等待期内后因疾病身故,本公司按该被保险人保险金额的百分之十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其中,等待期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二)责任免除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3、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但被保险人自杀或故意自伤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4、被保险人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5、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6、战争、军事冲突、暴乱或武装叛乱;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三)保险金额本合同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与本公司协商确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四)保险费本合同的保险费由投保人在投保时一次性交清。投保人与本公司约定保险期间为一年的,投保人也可以按本合同约定的分期交付方式交付保险费分期交付分为半年交、季交和月交三种方式,保险费到期日分别为本合同半年、季和月的生效对应日。分期交付保险费的,第一期以后的保险费应在保险费到期日前或在交费宽限期内交付。发生保险金给付时,本公司有权扣除发生保险事故的被保险人应交而未交付的保险费二、国寿附加绿洲残疾和烧伤团体意外伤害保险(一)保险责任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依下列约定承担保险责任:1、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自该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天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体残疾,本公司根据《工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下表)的规定,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乘以该项残疾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造成一项以上身体残疾时,本公司给付对应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本公司仅给付其中一项残疾保险金。如残疾项目所对应的给付比例不同,本公司仅给付其中比例较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工伤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残疾等级给付比例残疾等级给付比例一100%六15%二75%七10%三50%八7%四30%九5%五20%十3%注:本表的残疾等级依据《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06)确定2、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并因该意外伤害导致Ⅲ度烧伤,本公司根据《烧伤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见下表)的规定,每次按该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乘以该项烧伤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烧伤保险金烧伤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类别烧伤深度及烧伤面积给付比例被保险人年龄在十二岁以上Ⅲ度烧伤面积在2%(不含)-10%(含)之间的烧伤10%Ⅲ度烧伤面积在10%(不含)-20%(含)之间的烧伤60%Ⅲ度烧伤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