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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分红保险财务管理暂行办法(doc).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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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中国XX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分红保险财务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财会处理,促进本公
司分红保险业务的顺利开展,依照国家有关财会法规和本公司有关
规定,并结合本公司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特制定本暂行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寿险总公司及各寿险分公司。

第三条寿险总公司财务部负责本公司分红保险财务管理,包
括资金管理,费用管理及红利支付,并组织本公司分红业务的会计
核算。

第四条各分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本机构分红保险的财务管理和
会计核算,并接受寿险总公司财务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资金管理
第五条
第二章资金管理
第五条分红保险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分红保险资金的封闭性和
收支两条线原则。

第六条为确保分红保险资金收益归属分红保险的保单持有
人,总公司委托有关资金运用单位开立独立的投资账户,运作分红
保险的资金。

第七条经营分红保险业务的分公司,在收到分红保险业务资
金后,全额上划总公司财务部。

第八条总公司将分公司申请的有关分红保险的撤保,退费,退保,赔付,现金红利资金,以及分红保险佣金支出等分公司营业
费用下拨到各分公司。

第九条总公司财务部将分红保险的保费收入扣除按照精算预
定费用率计算的费用,扣除分红保险支付客户的资金支出(撤保、
退费、退保、减保、赔付及现金红利等) ,将差额资金划拨到分红保
险投资专户(负数时,从专户划到非封闭账户) 。

第十条年度结算后,将公司参与分配的分红保险结算盈余,
从投资专户划到公司非封闭投资账户。

第十一条以上资金管理通过业务系统产生相关信息实现。

第三章会计核算
第十二条
第三章会计核算
第十二条公司与投保人签订的合同,如公司只承担了保险风
险,则属于保险合同;如果公司与投保人签订的合同使公司既承担
保险风险又承担其他风险的,应按下列情况进行处理:
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能够区分, 并且能够单独计量的,
将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进行分拆。保险风险部分,确认为
保险合同;其他风险部分确认为非保险合同。

保险风险部分和其他风险部分不能够区分,或者虽能够区分但
不能够单独计量的,进行重大保险风险测试。如果保险风险重大,
将整个合同确认为保险合同;如果保险风险不重大,整个合同确认
为非保险合同。

确认为保险合同的, 按照 《企业会计准则第 25 号-原保险合同》 、
《企业会计准则第 26 号-再保险合同》等进行处理;不确认为保险
合同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 《企
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进行处理。第十三条 对分红保险的保险费收入、各项业务及费用支出,建
立分红保险险类段核算,总公司单独建账核算分红保险资金运用。

第十四条投保人或被保险人行使减保选择权,由业务部门提
供盖有公章的手续,财务部门复核无误后付款,作退保金处理。

第十五条对分红保险的首期、续期保费,以及退保、赔款、
生存给付及满期给付的核算,同传统人寿保险。

第十六条对生存给付的累积生息,借记 “利息支出” ,贷记
“其他应付款-客户待领款” 。

第十七条分红保险资金的投资核算,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22号、
23 号、24 号、37 号处理。

第十八条年终,对分红保险的保单责任准备金核算同传统寿
险。

第十九条年终,财务部将根据精算部提供的数据提存分红保
险特别储备与账面余额的差额计提。借记“提存寿险责任准备金” ,
贷记“寿险责任准备金” 。

第二十条投保人依照保险条款于约定日领取红利。业务部门
根据客户申请选择的分红领取方式打印批单。 出纳根据投保人申请、
给付收据、批单及投保人身份证明支付红利款项,会计人员在业务
系统转到财务系统中的接口数据中核对后确认记账。

第二十一条投保人选择现金领取方式时,会计借记“保单红
利支出” ,贷记“现金” (“银行存款—支出账户” ) 。

第二十二条投保人选择抵缴保费方式时,会计借记“保单红
利支出” ,贷记“保费收入—x 险种” 。

第二十三条投保人选择累积生息红利方式的,会计借记“保
单红利支出” 、 “利息支出” ,贷记“应付保单红利” ,其中利息支出为红利累积生息。客户领取其累积红利或将其抵缴保费时,会计借
记“应付保单红利” ,贷记“现金” (“银行存款—支出账户” )或“保
费收入—x 险种” 。

第四章报表与信息披露
(一)向监管机关报送的报表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于每年 4 月 15 日前,向保监会报送分红保
险专题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等,该报告需经董事会
批准,由总经理、财务负责人和总精算师签字,并由会计师事务所
审计。

第二十五条 在 4 月 1 日前,向保监会报送分红业务年度报告,
内容包括:分红保险业务年度盈余,保单持有人盈余分配方案,红
利准备金提取方案,红利分配对公司偿付能力影响的评估,并由精
算责任人签字。

(二)内部会计报表
第二十六条 为反映分红保险的经营情况, 单独出具分红保险险
类利润表。

第二十七条 为反映分红保险的费用支出情况, 出具分红保险的
费用支出情况表。

(三)对投保人的披露
第二十八条每一会计年度,向保单持有人寄送一份红利通知
书。红利通知书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一) 保险单信息,包括保险产品名称、保险单编号、保
险单生效日、投保人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