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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安附加安好一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费率条款(5个文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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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9/24(发布于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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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附件1: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条款.pdf
附件3:附加定期重大疾病保险承保规则.pdf
附加安好一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条款.pdf
附加安好一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承保规则.doc
附加安好一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条款.doc
附加安好一生提前给付重大疾病保险承保规则
一、投保年龄
出生满28天-60周岁
二、保险金额
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为主险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变更的,则以变更后的金额为准;
本险种以主险基本保险金额的1倍计入被保险人重大疾病保额
三、承保保额限制
最低承保份数为1份,按整数份承保,且保单签发时需满足以下保额限制条件:
①≤4周岁:重大疾病险累计保额≤20万元;
②5-17周岁:重大疾病险累计保额≤30万元;
③≥18周岁:重大疾病险累计保额≤100万元
具体可承保保额需根据医学及财务核保结果确定,医学及财务核保请严格按照现行核保规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交费方式
趸交和限期年交(5年、10年、15年、20年、30年交清),且与主险保持一致
五、加费规则
健康加费:详见次标准体加费表,当被保人EM大于150时,本险种拒保
职业加费:本险种有职业加费。每份职业加费的保额基数为10000元,具体职业的加费请参见《职业分类表》
六、附加规则
本险种须在主险新保时附加于《安好一生终身寿险》进行销售。主附险保额、交费方式、交费期限、保险期间必须相同
七、其它
其余规则遵照《利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个人人身保险核保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