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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技术规格书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技术要求,其中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的标准。投标人应提供一套满足本技术规格书和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全新的产品及其相应服务。
3.如未对本技术规格书提出偏差,将认为提供的设备符合本技术规格书和标准的要求。投标人必须将偏差(无论多少)清楚地表示在 “技术偏差表”中。
4.投标人须执行本技术规格书所列标准。有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鄂尔多斯市亿洲化工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建设地点:内蒙古鄂尔多斯市杭锦旗独贵特拉工业园区
3.项目规模:热处理炉
4. 供货日期:2012年5月31日以前。
设备工作环境
1.厂房高度:≥12M
2.厂房湿度:相对湿度≤85%
3.环境温度:5--40°C
4.电源:动力电源(三相):AC 380V ±10%
电源频率: 50HZ±1HZ
执行标准
热处理炉的设计、制造、安装、实验、检测、包装严格按以下标准执行。
GB699 《优质碳素结构钢技术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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