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料专栏 > 经营 > 管理专题 > 项目管理 > 东方市保障性住房合作开发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21页).rar

东方市保障性住房合作开发项目建议书(可研报告)(21页).rar

资料大小:46KB(压缩后)
文档格式:WinRAR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18/8/26(发布于江西)
阅读:5
类型:积分资料
积分:6分 (VIP无积分限制)
推荐:升级会员

   点此下载 ==>> 点击下载文档


文本描述
房地产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名称:海南省东方市保障性住房合作开发项目
项目地址:海南省东方市八所镇
编制单位:海南省农垦建工集团总公司
编制日期:二O一二年八月十日
海南东方市保障性住房合作开发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合作
东方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在东方市八所镇老福根(东建图[2011]25号),东方海建地产投资有限公司于2012年6月1日同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政府签订联合开发协议,东方市人民政府采用BT模式与东方海建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合作开发建设;海南省东方市房管局负责以自己的名义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并将其作为本项目的建设用地,东方海建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负责本项目的投资、开发建设和销售。

现应东方海建地产投资有限公司要求,海南省农垦建工集团总公司入股东方海建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由海南省农垦建工集团总公司控股东方海建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开发房地产项目。

海南省农垦建工集团总公司入股海南省东方海建地产投资有限公司各股东持股状况:
股东名称
实缴出资额
出资方式
持股比例
海南省农垦建工集团总公司
510万元人民币
货币出资
51%
东方海建地产投资有限公司
490万元人民币
货币出资
49%
二、项目现有概况
(一)土地及建筑物
东方市保障性住房项目在东方市八所镇老福根(东建图[2011]25号),总占地面积360亩;采用BT模式合作开发。项目征地及拆迁补偿费用东方海建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由东方市人民政府负责征地及拆迁补偿工作,当东方海建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支付人民币5000万元时,东方市人民政府在收到该之日起3个月内完全成项目用地征地及拆迁工作,征地及拆迁工作完成之日起两个月内,由国土部门办理土地使用权证。项目计划建设的有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并配套有商业服务部分,配套商业用房建筑面积占项目总建筑面积的10%,且销售不受保障性住房政策的限制。

限价房、配套商业用房建设用地由甲方通过招标方式出让,如东方海建地产投资有限公司通过招标方式未能中标取得限价房及本配套商业用房建设用地使用权,东方市人民政府除应按相关约定向东方海建地产投资有限公司支付相关款项外,按经东方市财政或审计部门评审通过的乙方已投入资金总额的15%给予东方海建地产投资有限公司经济补偿。

(二)土地价值及控规
1、每亩土地市场价为:人民币贰拾捌万壹仟元整(¥281000元/亩),在东方市八所镇老福根,容积率2.0,建筑密度19.3%,绿化率35%。

2、地块占地面积360亩,具体数目末定,可建设建筑面积为48002.4 M2。

(三)地块上建筑物,东方市人民政府负责征地及拆迁补偿工作,拆迁安置费用由计划建设的有廉租房,公租房、经济适用房、限价房、商业配套房按楼面面积平均分摊¥100元/每平方米(估算)。

(四)项目建设期限
本项目建设保障部分自东方市人民政府完整提供该土地并批准施工报建之日起计算,工期四年。第一年(第一期)完成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