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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寿个人养老年金某年保险产品宣导课件45页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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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8/16(发布于北京)

类型:金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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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个养分红产品宣导 ——一款可以个人统筹的养老保险 产品宣导 出单注意事项 产品现价解读 产品宣导目录 社会养老 产品介绍 产品特点 案例分析 目标市场分析 销售话术 社保基金够不够? 社保养老金够您花么? 产品宣导目录 推出背景 产品介绍 产品特点 案例分析 目标市场分析 销售话术 18周岁 64周岁 十八周岁以上、六十四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身体健康 一次交清保费 年金开始领取年龄分为五十、五十五、六十和六十五四种,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年金开始领取年龄。 年金的开始领取年龄一经确定,在本合同的保险期间内不得变更。 年金开始领取日为本合同约定的年金开始领取年龄的年生效对应日。 月领金额=年领金额*0.084 年金领取方式分为年领和月领,投保人在投保时可选择其中一种作为本合同的年金领取方式,年金领取方式自年金开始领取日起不得变更。 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前身故,本公司按本合同的现金价值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本合同约定按年或按月领取养老年金的,自本合同约定的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本公司于本合同每年或每月的生效对应日按保险合同载明的领取金额给付养老年金,保证给付十年。如果被保险人自开始领取养老年金之日起不满十年身故,其继承人可继续领取未满十年部分的养老年金,本合同于养老年金开始领取日起满十年的年生效对应日终止。若被保险人自开始领取养老年金之日起满十年后仍生存,可继续领取养老年金直至身故,本合同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