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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為有效達成公司經營訂定之目標及滿足客戶生產之需求,故訂定此辦法管理之.
範圍:
公司員工於正常工作時間以外,配合公司生產作業,須延長工作時間時,得申請加班.
2-2.新進員工在試用期內,不得申請加班或提報加班費.
權責:(無).
名詞定義:
4-1.平加指星期一至星期五加班.
4-2.假加指星期六﹑日加班.
4-3.法加指法定假日加班.
5.相關文件:
5-1.員工手冊A-04-070-M0C0000
5-2.薪資結構管理辦法A-03-004-M0C0000
內容:
6-1.申請程序:
a.加班前需填寫加班申請表.
b.填寫加班單應注意事項:
(a).加班單須於加班前1日提出申請,經部門主管核准后,方可加班.
(b).若未事先報備申請,則視為無效加班.
(c).加班後,于次日上午十點前送交人事計算加班費.
c.加班單須輸入系統經部門主管核准後,人事方可核算加班費.
6-2.加班申請核准權限及限制:
a.加班申請依行政體系採三級制審核.
b.各單位提出加班申請,經部門主管確認並核准.
6-3.加班費核算標準
a.平加按平日6.7元/小時計算.
b.假加按平日8.9元/小時計算.
c.法加按平日13.4元/小時計算.
7.附件:(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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