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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若乙方在合同约定的经销区域外进行销售“古井”系列酒或者在合同约定的
乙方经销区域外发现甲方供给乙方的货物五箱以上均应认定为低价窜货经
营行为。
三、乙方发现在其经销区域内存在非其经销的货物产品批号,应主动收集相关的
证据,并及时告知甲方业务人员。
四、安徽天韵商贸有限公司派出的业务人员和市场督导部将对窜货经营行为进行
监督。
五、保证金扣罚:
(1)乙方应按双方约定价格向各级客户销售产品(见表)。如低于该价格,第
一次甲方有权扣罚乙方相应品种保证金的20%;第二次有权扣罚保证金全额
的50%;第三次扣罚全额保证金并有权终止分销协议。
(2)乙方不得将产品销售到约定区域以外的市常如发生跨区销售行为,第
一次甲方有权扣罚乙方相应品种保证金的20%;第二次扣罚全额保证金50%;
第三次扣罚全部保证金并有权终止分销协议。
(3)乙方保证金被扣罚后,须于7个工作日内及时补足保证金额度,如未在
规定时间内补足,甲方可自行扣除返利补足市场保证金额度;乙方不交、滞
交和未补足保证金额度的,甲方可不予发货直至取消分销协议。
六、窜货行为一旦确认,安徽天韵商贸有限公司所派出的各区域代表将受到不同程度的处罚。
本附件修订及最终解释权归安徽天韵商贸有限公司所有。
安徽天韵商贸有限公司
分销销售合同附件之一:
年度销售任务分解确认表(2010年月-2011年月)
年月
品名
规格
数量
单价
金额
备注
。。。。
1、销售考核(40分):销售考核根据每一个季度的销售额、销售品种、回款比例进行评定;
2、展示考核(15分):根据直销客户自己店面的展示情况进行评定,如果展示不合格,发现一次扣2分;
3、物流考核(15分):公司在与客户进行充分沟通的基础上,如发现低价销往其他销售网点,第一次扣罚5分;第二次扣罚10分;如果销往阜阳市区以外的其他市场,一经发现并证实,责令收回,数量10件以下扣罚10分,10件以上扣罚15分,并根据情节扣除其他返利或取消合作。
4、价格考核(15分):客户应严格按照公司的指导零售价格进行销售,如果低价销售,低于实际指导价一元相应扣罚1分;情节特别严重将取消合作。
5、服务考核(15分):客户做好对下游客户网点的兑奖、维护、补货、回访、广宣等服务工作,每投诉一次扣罚5分。
分销商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