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天安人寿短险 营销员基础培训 天安人寿恒安宝意外伤害保险 ABC-3 投保范围 六十天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 注:投保人对被保险人需具有保险利益 ABC-4 保险责任 意外身故保险金 因意外导致身故,公司给付保险金额 意外残疾保险金 因意外导致残疾,公司将根据伤残程度给付相应的金额 免费保障升级 每年续保时的保险金额将免费增加,每次增加额为承保时保险 金额的 5%,累计增加额以承保时保险金额的 30% 为限。 营销员基础培训 天安人寿附加安意宝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ABC-6 投保范围 六十天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 注:投保人对被保险人需具有保险利益 ABC-7 基本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1、保额为投保份数乘以每份补偿金额; 2、每份补偿金额为每保单年度人民币一千元; 3、保费缴付方式、缴付日期与主合同一致。 ABC-8 保险责任 医疗费用补偿 因意外事故,公司给付80%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常规的医疗费用。 注:若被保险人可从政府、社会福利机构、任何医疗保险给付中得到补偿,本公司将从应付补偿金中扣除相应数额,给付剩余部分的100%。 补偿范围不包括所有自费项目、自费药品等。 最高累积给付金额以本附加险合同的保险金额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