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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成化工公司财务管理制度DOC(28页).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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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中外合资
湖南智成化工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讨论稿)
目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财务机构和财会人员
第三章 财务会计工作要则
第四章 会计核算原则
资金管理
存货管理
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他资产
对外投资
成本和费用
营业收入、利润及股东权益
外币业务
所得税
清算业务
财务报告附则
附则
湖南智成化工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财务会计管理,规范公司财务行为,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工业企业财务制度》和《企业会计制度》以及财政部颁布的有关会计准则之要求,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及公司章程规定制定本财务制度。

第二条财务管理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有效利用各项资产,合理筹集和使用资金,做好财务收支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工作,实现人、财、物和技术资源的优化配置,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第三条本公司所属各部门都必须执行本制度。

第二章财务机构和财务人员
第四条本公司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配备业务素质与岗位职责相适应的会计人员,办理财务会计工作。

第五条本公司设财务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管理全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公司财务副总经理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任命。

第六条财务副总经理职责如下:
在总经理的领导下,贯彻股东会和董事会的决议;
(2)负责组织本公司编制和执行公司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定公司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3)负责组织本公司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组织本公司的经济活动分析会议。

(5)负责对本公司财务机构的设置和会计人员的配备、会计专业职务的设置和聘任提出方案,组织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和考核,支持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6)协助总经理对本公司的生产经营、基本建设、对外投资等问题作出决策。参与新产品开发、技术改造、科技研究、商品价格、工资奖金等方案的制定,参与重大经济合同等经济协议的研究、审查。

(7)承办总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财务副总经理的权限如下:
(1)对公司违反财经纪律、法规、方针、政策、制度和有可能在经济上造成损失、浪费的行为,有权制止或者纠正。制止或者纠正无效时,提请总经理处理。

(2)有权组织本公司各职能部门的经济核算、财务会计和成本管理方面的工作。

(3)主管审批财务收支工作。重大的财务收支由财务副总经理报总经理批准。

(4)公司的财务收支计划、成本和费用计划、信贷计划、财务专题报告、会计决策报告,须经副总经理签署。

涉及财务收支的重大业务计划、经济合同、经济协议等,在公司内部须财务副总经理会签。

(5)会计人员的任用、晋升、调动、奖惩,应当事先征求财务副总经理的意见。财务部部长、副部长由财务副总经理进行业务考核。

第八条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财务部部长由总经理提名,董事会任命。

财务部副部长由总经理任命。

第九条公司财务部是公司财务会计业务的主管部门,在董事长、总经理和财务副总经理领导下,组织开展财务会计工作。

第十条财务部长的职责如下:
(1)主持财务部日常工作,保证财务部岗位责任制的切实执行。

(2)贯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财务制度,维护公司资产的完整、安全、增值。

(3)负责资金的筹集、调度、管理,对正在执行的经济合同实行监督,对应收未收款项定期检查,督促限期收回,防止资金流失。

(4)组织编制公司财务成本计划,审核公司财务收支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严格控制成本费用开支,制止铺张浪费。

(5)参与公司重大经济事项的讨论和新开拓业务的可行性研究,参与公司重大经济合同的洽谈、签订和评审。

(6)承办领导交办的工作。

第十一条财务部长的权限如下:
(1)对本公司的各项资金使用和费用开支有审核、检查、监督权。

(2)有权参与公司的生产经营、投资、技术开发、技术改造的研究和决策,并审核其经济效益。

对违反国家政策、法律、制度及本财务制度的收支和会计事项,有权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有权向上级财务部门和财务副总经理报告,对本公司权益有重大损失的事项,可直接向董事长报告。

对公司编制的有关经济方面的制度和规定,有权提出修改意见。

对组织召开经济活动分析会议有权向有关部门索取经营活动的有关资料。

(6)公司对财务人员的任免、调动、奖惩,应事先征求财务部长意见。

第十二条财务人员必须坚持原则,按章办事,对于违反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执行,并向上一级领导报告;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或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三条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章办事。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务人员给予表扬和奖励,对不坚持原则和自身违反财务制度的财务人员,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处分。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十四条财务人员评价公司经济活动的经济效益,要认真负责,对参与审核、会签的经济合同、方案,如出现失误,造成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