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点击下载文档 |
一、工程概况
1、施工项目:柳沟车站抑尘站工程
2、施工作业内容:整体道床 、房屋 、喷洒柱、排水沟、检查井、线路延长。
3、工程地点:柳沟站10道Z2K0+350- Z2K0+450
4、施工时间: 2012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
5、影响范围:柳沟站10道Z2K0+350- Z2K0+450。
二、施工责任地段及期限
1、柳沟站10道Z2K0+350- Z2K0+450
2、期限:2012年4月1日~2012年7月31日
三、双方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安全防范内容、措施及接合部安全分工
(一)甲方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2010〕51号、铁运〔2011〕63号)文件和《兰州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兰铁办〔2008〕105号)、《兰州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实施细则》(兰铁办〔2010〕46号)文件等。
(二)乙方遵循的技术标准、规程和规范
《铁路技术管理规程》、《施工规范》、《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2010〕51号、铁运〔2011〕63号)文件和《兰州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兰铁办〔2008〕105号)、《兰州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实施细则》(兰铁办〔2010〕46号)文件等。
(三)安全防范内容、措施及接合部安全分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设计标准及施工方案进行施工。
2、乙方在开工前抽调工作人员认真负责,业务技术能力强的职工进行防护知识培训,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担任防护工作。防护人员要牢固树立预防为主思想,严防死守认真把好安全关。
四、双方的安全责任、权利和义务
(一)双方共同安全责任、权力和义务: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到分工明确,责任清楚,措施具体,管理到位。保证行车安全是双方共同责任,当施工与行车安全发生矛盾时,要严格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服从行车安全的需要。在施工地段因施工造成既有设备发生损坏时,施工单位应及时组织抢修,设备管理单位应积极配合,尽快恢复正常使用。
(二)甲方:
1、签订本协议后积极配合乙方进行施工。
2、对施工单位的施工作业进行监督,严格禁止点外有碍影响线桥设备和有可能影响行车安全的施工。
3、甲方安全监管人员对施工作业中乙方违章作业、安全措施不落实及施工安全隐患等,有权责令乙方立即纠正或停止作业。
(三)乙方:
1、乙方要建立健全施工安全保证体系。在施工前,要做好充分的施工准备,根据施工项目和安全技术要求,制定施工安全组织及卡控措施,向甲方进行技术交底;施工中严格执行技术标准、作业标准、按照审定的方案、范围和批准的施工计划组织施工,严禁超计划、超范围、无计划作业,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
2、乙方对施工安全全面负责,要严格执行部《铁路技术管理规程》、《铁路线路修理规则》、《铁路工务安全规则》和铁道部关于印发《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办法》(铁办〔2008〕190号)、《铁路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铁运〔2010〕51号、铁运〔2011〕63号)文件和《兰州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兰铁办〔2008〕105号)、《兰州铁路局营业线施工安全管理补充办法实施细则》(兰铁办〔2010〕46号)文件要求,并接受甲方对施工作业进行的监督。
3、凡乙方在营业线进行的施工,必须按施工设计方案及协议内容进行施工。做到现场施工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到位,自始至终全过程负责施工。现场防护员由经过培训并考试合格的职工担任,落实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卡控措施,确保人员到位、安全管理到位,使现场作业和安全管理达到有序、可控,确保行车安全。
4、乙方要设专人对施工机械、料具实行集中管理,严禁机械、料具侵入限界。施工过程中的弃土、废旧路料、建筑垃圾等必须及时清理,做到工完料净,文明施工。
5、乙方在营业线10米以内施工作业,必须在营业线建筑限界之外要求设置明显的隔离带,警示标志并设专人做好临线的防护。
6、劳务工必须由具有带班资格的正式职工带领,不准劳务工单独上道作业。对线路技术复杂、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作业项目,严禁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乙方对本方施工人员人身安全负全部责任。
7、乙方在施工开始前72小时向甲方提出配合申请,并提供书面的施工计划、施工地点、影响范围及配合要求。乙方必须在甲方人员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