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
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
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修订稿)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为规范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
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
则》、《企业财务通则》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厂、处(部)、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
各单位),公司控股及参股子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各单位要根据本制度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
办法,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规定的财务收支范围和标准,
按规定计算提取和缴纳应上交的各种款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
现金流量,接受公司财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围绕公司生产经营目标,利用价值形式组织
财务活动,强化财务管理,搞好经济核算。
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预算、控制、分析和责任制考核等工作,
按年、季、月及时编制财务收支预算,做好财务收支的日常控制与管理工作,定
期对经济活动进行综合分析,合理使用各项资金,有效利用各项资产,优化财务
结构,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第五条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各项财务基础管理工作。
对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产品产量、质量,工时、设备利用,财产物资的收入、
发出和结存,生产过程的领用、消耗和退库,都应当做到手续完备、计量准确。
按公司下达的各项综合定额指标,制定或修订原材料、能源等物资消耗、储
备及工时、设备维修定额。对各项定额要做到科学管理、严格考核、合理奖惩,
使定额管理达到制度化、标准化,以期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发挥作用。
做好财产物资的清查工作,定期、不定期地进行财产物资清查,正确计提财
产物资的减值准备,及时报批处理物资的盘盈、盘亏、毁损、报废等,做到账、
卡、物三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