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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导教师:
年 月目 录
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试行)…………………1
校外顶岗实习安全管理制度 ………………4
顶岗实习报告的撰写要求 …………………6
实习学生概况 ………8
顶岗实习周记 ………9
顶岗实习报告………26
顶岗实习考核表……29
贵州电力职业技术学院
毕业生顶岗实习管理办法(试行)
鉴于用人单位的请求,考虑到毕业生就业为先,经研究同意毕业生在毕业学年可以到用人单位进行顶岗实习,区分上学期为“提前顶岗实习”、下学期为“顶岗实习”(下同),特制定本办法。
一、提前顶岗实习
1、外出顶岗实习的认定:由学生处凭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就业接收函,开具统一的外出顶岗实习批准证明进行认定。在学期学习未结束前个人联系的顶岗实习原则上不批准,否则由接受顶岗实习的单位与学生处联系,由学生处认定后方可批准。
2、毕业生外出顶岗经学生处认定同意后,可以办理提前顶岗实习手续,一式三份,分别交教务处、学生处和所属系部。
3、提前顶岗实习的学生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回校参加期末考试,考试按教务处规定的时间进行,考试成绩以期末卷面成绩为主、顶岗实习成绩为辅进行综合评定。顶岗实习前完成的科目成绩正常录入。
4、非考试课程(如考查课、课程设计、整周实训、选修课等)成绩评定以顶岗实习的过程资料(出勤、实习纪律、实习手册、实习报告、)实习成果资料(顶岗实习心得体会及专业收获,以文章形式提交)、单位出具的鉴定评价表为依据。提交完整的顶岗实习过程资料可认定以上课程为合格,即“及格”。然后依据顶岗实习成果资料(顶岗实习心得体会及专业收获)质量的好坏为主、单位评价优良为辅,给予上述课程“良”、“中”的等级评定,若指导教师评定顶岗实习成绩“优”、单位鉴定也为“优”的“双优”学生,非考试课程成绩可认定为“优”。成绩评定在19周前完成,请顶岗实习学生提前于18周末将资料提交指导教师,由指导教师向教务处提交具体成绩。实习成果资料于期末考试结束后交教务处存档,并将优秀顶岗实习成果汇编成册作资料保存。
5、每位经批准外出顶岗实习的学生必须由相关系部指定具体的专业指导教师,加强顶岗实习期间的学习指导和管理。要求指导教师每两周进行一次电话或QQ等形式的顶实习检查和询问,全面了解学生在单位实习内容、工作状况等,并认真做好联络记录。
5、外出顶岗实习不能返校参加毕业设计分组、设计任务领取的学生,由指导教师进行所有设计任务安排及相关内容的交流辅导工作。所有毕业生必须参加毕业设计,并按要求提交设计资料,参与毕业答辩。若由单位统一组织答辩,由顶岗实习单位与学生处联系,学生处批准后出具相关证明。
6、顶岗实习要求每学期进行一次成绩认定。
二、顶岗实习
1、第六学期顶岗实习手续办理按提前顶岗实习办理方法进行。原则上到4月份将不再办理顶岗实习手续,确因就业单位需要并出具就业接收函方可办理。
2、每位毕业生的实习都有具体指导老师,负责安排课题,并按学校规定向学生交待有关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