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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保险营销服务部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 总则2
第二章 组织管理……2
第三章 机构管理……3
第四章 职场建设……5
第五章 人员管理……6
第六章 业务拓展……12
第七章 客户服务……13
第八章 业务管理……14
第九章 资产及设备管理………19
第十章 附则2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XX人寿的农村营销网点建设,促进农村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和《保险公司营销服务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营销服务部是指经保险监管部门批准,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由市(地)分公司所辖的县(区)支公司(营业部)在乡、镇及以下地区设立的对个人代理人进行管理,为客户提供保险服务的机构。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三条为保证农村营销服务部的持续建设和规范管理,各盛市(地)级分公司需设立专岗负责此项工作。
总公司相关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全系统农村业务发展战略,逐步规范农村营销服务部相关管理制度,对公司农村业务的整体发展给予指导。
省级分公司相关管理部门根据总公司农村业务发展战略,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省农村业务发展规划和实施方案,统筹规划全辖农村营销服务部的布局和进行农村业务的推动和督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