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
焦
车
间
考
核
制
度
(暂行)
2011-4-22
炼焦车间员工考核制度
一、通用规则
1、操作工严格按照“岗位技术规程”进行操作,发现一次违章操作扣10元。
2、所有原始记录必须按时如实填写,字体要工整,修改严格按照杠改方式,每出现一次不符合项目扣5元,缺页者每张扣5元。
3、节能降耗指标按公司要求执行,超标一次扣10元。
4、班组长休班或者不在时,班内人员应该照常工作,一旦发现违章违纪行为按公司规定加倍处罚。。
5、本月内出现第二次迟到或早退,处罚金额是第一次的2倍,以此类推。
6、不服从班组管理,不听从班组安排或安排工作未完成,视情节轻重扣20~100元。
7、无故未参加公司、车间或班组安全活动,岗位技能学习培训,一次扣20元。
8、上下班不排队或上下班期间行进队伍不整齐,出现松垮现象,扣当事人20元,班长10元。
9、迟到、早退、串岗、脱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扣20元,串岗、脱岗超30分钟者视为旷工。
10、上班期间睡岗,玩手机,扣50元。
11、上班期间抽烟、饮酒,扣100元。
12、上班期间打架,无理取闹视情节轻重,扣200-500元。
第一页
13、不认真履行请销假制度,扣20元。
14、对本车间长流水、长明灯、长运转的部位该处理的未落实,责任人每处扣20元。
15、设备运转时严禁检修或擦洗,违者每次扣20元。
16、行车前未鸣笛,未确认周围是否有障碍,发现一次扣20元。
17、从炉顶、端台或间台等高处往下丢杂物者,每次扣20元。
18、车辆行驶过程中严禁上、下车,违者每次扣5元。
19、司机操作室内禁止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禁止无关人员逗留,违者室内每人扣20元,责任人加倍处罚。
20、交接班前因设备未清扫,工具不齐全,问题不交代或接班人未到等原因,交接班人不准离开,违者取消当班考勤并扣责任人100元。
21、发生各类生产、操作或其它事故时,未及时上报或瞒报、漏报篡改事实捏造事情经过,视情节轻重,扣50-200元,瞒报按每天50元累计加扣。
22、本岗位界区内的设备、卫生区域需严格按照车间要求清洁,不符合要求且不立即清理者每处扣20元。
23、禁止在要推焦的炭化室前通过,或从推焦杆下面穿过,否则扣20元。
24、工作按排后或本职工作二次确认未做到位,视情节轻重扣50-200元。
25、班长点名开始(上班时间:白班7:20夜班19:20,下班时间以班后会前点名时间计),迟到或早退不足10分钟罚款5元,迟到或早退10—30分钟的罚款20元,迟到或早退30—60分钟按旷工一天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