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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时矿山技术公司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8页).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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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格式:DOC(98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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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4/23(发布于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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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天时矿山技术公司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8页).rar 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规定,为了能及时收集矿井安全信息,传达上级安全决议,及时解决处理有关安全问题,组织有关部门抓好安全工作,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实处,确保矿井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检查的当天下午为矿召开安全办公会议时间,临时决定召开的安全办公会议,由矿办公室负责通知。 2、安全办公会议由安全办组织,矿长主持召开,矿长不在时,由代理行使矿长职权的副矿长主持召开。 3、下列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办公会议,由矿办公室负责考勤。矿法人、矿长、生产副矿长、安全副矿长、机电副矿长、群监站站长、各采掘区安全员、电工、爆破员、办公室主任、销售、采购、财务、等办公室负责人及各队班长。 4、除了参加上级管理部门会议的人员外,原则上把其它工作暂缓来参加安全办公会议,因特殊情况参加不了安全办公会议人员,必须向主持或组织会议的领导请假,经批准后方才有效。否则,按不参加安全办公会议进行处罚。 5、凡是规定要求参加安全办公会议的人员,不经批准无故不参加的,每次罚款20元。 6、凡安全办公会议落实的安全事项,各责任副矿长、区队安全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对会上要求处理的安全隐患,有关责任副矿长、管辖区安全员必须认真组织整改,有关单位和人员要认真配合做好工作,不能互相推诿,否则,每次对有关责任人按20至100元的标准进行处罚。由于不整改或落实不到位,而造成事故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7、由于难度较大,确定不能按时整改的项目,有关责任副矿长、管辖区安全员必须书面把情况汇报安全生产办公室。否则,按有关规定进行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