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本描述
《瑞塔光电(激光灯具)公司质量体系程序文件汇编》(110页).rar
广州瑞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程 序 文 件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编号:RT-QP-18
版本/修改状态:A/0
生效日期:2010年08 月 09 日
页码:第1页,共3页
拟制: 唐昌顺 审核: 唐昌顺 批准:
1. 目的
确保不合格品能由权责单位迅速加以管制,防止不合格品的误用、混用,以及品质问题再扩大发生,并确保出货产品质量符合客户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交付后发现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3. 职责
3.1质检部负责进料、制程、成品的检验和记录以及检出不良品的标示。
3.2质检部负责进料及振镜不合格品的控制与处理。
3.3质检部负责组装车间制程中不合格品的控制与处理。
3.1质检部负责老化全检半成品不合格品的控制与处理。
3.5业务部、质检科及相关责任部门负责自销或客户退回不合格品的处理。
4.工作程序
4.1进料管制:
4.1.1若进料检验发现机箱、辅料、外发加工品规格不符,要进行标示、隔离放置,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以便作出退货处理。
4.1.2若生产厂长根据生产进度需特采,则按《特采管制程序》执行,反之做退货处理,由原材料仓或辅料仓安排退货。
4.1.3 若发现来料加工原料不符合客户的规格要求,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必须要求供应商物料合格才能生产,IQC质检员须记录不合格的实际情况。
4.1.4若生产部门发现有不合格的原料,经质检科判定后,填写退料单到仓库换取物料。
4.2不合格半成品管制:
在制程中检查发现不合格半成品,应该进行评审和处置,分别按百分之百检查后不合格半成品管制(见4.2.1)或抽查后不合格半成品管制(见4.2.2) 方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