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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塔光电(激光灯具)公司质量体系程序文件汇编(110页).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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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格式:Win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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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压密码:m448
更新时间:2018/4/12(发布于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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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瑞塔光电(激光灯具)公司质量体系程序文件汇编》(110页).rar 广州瑞塔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程 序 文 件 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编号:RT-QP-18 版本/修改状态:A/0 生效日期:2010年08  月 09 日 页码:第1页,共3页 拟制:  唐昌顺               审核:  唐昌顺              批准:                       1. 目的 确保不合格品能由权责单位迅速加以管制,防止不合格品的误用、混用,以及品质问题再扩大发生,并确保出货产品质量符合客户要求。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及交付后发现的不合格品的控制。 3. 职责 3.1质检部负责进料、制程、成品的检验和记录以及检出不良品的标示。 3.2质检部负责进料及振镜不合格品的控制与处理。 3.3质检部负责组装车间制程中不合格品的控制与处理。 3.1质检部负责老化全检半成品不合格品的控制与处理。 3.5业务部、质检科及相关责任部门负责自销或客户退回不合格品的处理。 4.工作程序 4.1进料管制: 4.1.1若进料检验发现机箱、辅料、外发加工品规格不符,要进行标示、隔离放置,并及时报告上级主管,以便作出退货处理。 4.1.2若生产厂长根据生产进度需特采,则按《特采管制程序》执行,反之做退货处理,由原材料仓或辅料仓安排退货。 4.1.3 若发现来料加工原料不符合客户的规格要求,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必须要求供应商物料合格才能生产,IQC质检员须记录不合格的实际情况。 4.1.4若生产部门发现有不合格的原料,经质检科判定后,填写退料单到仓库换取物料。 4.2不合格半成品管制: 在制程中检查发现不合格半成品,应该进行评审和处置,分别按百分之百检查后不合格半成品管制(见4.2.1)或抽查后不合格半成品管制(见4.2.2) 方式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