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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浙江工业大学就业指南(doc 28).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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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大学
资料大小:86KB(压缩后)
文档格式:DOC(28页)
资料语言:中文版/英文版/日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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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7/6/16(发布于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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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前言
2008年毕业生人数将持续增长,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预计近550万人,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将超过20万人,就业市场及形势日益严峻,大学生就业问题日益突显,并已成为当前社会的热点问题。

为让广大同学更好地了解相关的就业政策和当前的就业形势,熟悉学校的就业流程、掌握就业的必备知识和技巧、扩大就业信息来源,促进毕业生顺利就业,校毕业生工作办公室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指南。

本指南就广大同学关注的热点问题,着重从就业流程、就业关键词、政策导航、求职攻略、就业服务等五个方面进行了介绍。由于时间的限制,本指南部分内容引用参照上届,如与新的政策冲突,以新政策为准。

本指南中所有内容仅供参考,有不妥、不当之处,敬请指正。

温情提示毕业生妥善保存《就业指南》,你们在就业、择业环节里遇到的一般性问题都可以在里面得到帮助。

浙江工业大学毕业生工作办公室
2007年10月

目 录
第一部分就业流程
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流程
就业协议签订流程
就业协议书遗失补领流程
就业推荐表遗失补领流程
解除协议流程
第二部分就业关键词
就业推荐表
就业协议书
户口迁移证
报到证
党团组织关系
毕业生档案
毕业生体检
报到落户手续
劳动合同
就业方案的调整(改派)
四险一金
见习期
浙江省公务员
两项计划
教师资格证
司法资格考试
诚信就业
创业
留学中介机构
第三部分政策导航
省内部分地区相关政策
外省重要城市相关政策
第四部分求职攻略
毕业面临的选择
求职前的思考
求职前的准备
关于简历
关于面试
第五部分就业服务
联系方式
常用人才网站网址
浙江省就业服务单位地址及联系方式
职业测评软件
职前教育网络学堂
就业网站
第一部分就业流程

浙江工业大学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流程图

浙江工业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签订流程图

浙江工业大学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遗失补领流程图

浙江工业大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遗失补领流程图

浙江工业大学毕业生解除协议流程图

第二部分就业关键词
2.1就业推荐表
简介: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是学校发给毕业生填写的并附有各院(系)及学校毕业生工作办公室书面意见的推荐表格,各学院按“浙江工业大学2008年本专科毕业生名册”发放就业推荐表。

注意事项:因为该表是学校正式向用人单位推荐毕业生的书面材料,所以具有较大的权威性和可靠性,要认真如实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晰、整洁。学生的正式推荐表(即盖校毕业生工作办公室章的推荐表)每人只有一份,所以自己可多复印几份,以备在双向选择过程中与其他材料一起交给有关用人单位。只有当用人单位决定录用你且你亦愿意去时,才能将盖有学校毕业生工作办公室的印章的推荐表交给单位。

遗失处理:就业推荐表原则上每位毕业生一份,如有特殊原因遗失的,经学院核实同意后到学校毕业生工作办公室领取,具体程序详见第***页。

2.2就业协议书
简介:就业协议书一式三份,复印无效。签约后的协议书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各执一份。各学院按“浙江工业大学2008年本专科毕业生名册”发放协议书,协议书编号与毕业生一一对应,学校依据协议书编号对毕业生的签约进行管理。

签约流程:具体程序详见第***页。

遗失处理:毕业生要妥善保管就业协议书,凡遗失后要求补发的,均须先征得学院同意并签署核实意见,补办手续如下(具体程序详见第***页):
若毕业生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用人单位不慎遗失就业协议书的,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公函予以证实,学校在补发的就业协议书上注明该单位名称。

若毕业生尚未与用人单位签约,则在学校就业信息网站上进行公示,自公示之日起两周内无用人单位提出异议的,予以补发。

隐瞒已与用人单位签约的事实,又以协议书遗失为由申领新协议书,一律按违约处理,并将处理结果通报用人单位。

使用他人就业协议书签约、伪造就业协议书、私制公章的毕业生,学校将作严肃处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学校毕业生工作办公室视情节轻重,报浙江省教育厅批准,不再负责其就业,该生户口、档案转至家庭所在地,按社会待业人员处理。

调换处理:毕业生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工作的,须征得原签约单位、单位主管部门、调配部门和所在学院的同意,到学校毕业生工作办公室调换协议书。具体程序详见第***页。

2.3户口迁移证
简介:毕业生户口关系的转移,由学校保卫处(办)到公安部门(朝晖校区在朝晖派出所,屏峰校区在留下派出所)按规定办理。公安部门按国家就业计划上标明的毕业生就业单位地址迁移户口关系,毕业生不得自行指定迁移地址。出国的学生,户口迁回原籍。升学的学生户籍迁往所就读的学校。

注意事项:领到户口迁移证后,毕业生应仔细核对并妥善保管,不要褶皱污损,更不能丢失,有错漏不能自行涂改,否则作废。到工作单位报到后,持户口关系迁移证和报到证及工作单位证明到辖区公安部门办理迁移手续。户口迁移证是学生毕业时其户口从学校所在地派出所迁出的证明,不能丢失。毕业生离校后要及时在规定时间内把户口落下来,不要把《户口迁移证》一直放在口袋里。特别说明:户口在原籍的毕业生不需要在学校办理此项手续。

遗失处理:户口迁移证遗失的毕业生须持报到证到学校保卫处开具介绍信,然后持介绍信到所在校区派出所补办“户口迁移证”。

2.4报到证
简介:浙江省教育厅根据教育部下达的毕业生就业方案,签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升学的学生不发报到证。6月15日前签约的毕业生在7月上旬可以到学院领取就业报到证。

注意事项:毕业生领取报到证时,须认真核对报到证,如有错误的地方,由学院提出申请,到教育厅修正。学院将《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通知书》(报到证的白色一联)放入毕业生档案,并将其档案寄往接收单位主管部门或调配部门。

遗失处理:毕业生要妥善保管就业报到证,遗失后要求补发的,到学校就业网下载《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遗失补办申请表》,并到学校毕业生工作办公室审核盖章,然后上报浙江省教育厅审批。具体程序详见第***页。

2.5党团组织关系
按照《党章》、《团章》有关规定,党团员离开原工作或学习岗位到新的单位工作,应办理党团员组织关系转移手续。党员组织关系按党委组织部安排进行,设立党委的学院由学院党委负责办理,其他的到学校党委组织部办理转移手续。

团组织关系的转移按学校团委安排进行,团员交齐团费后,团组织关系转出由各学院分团委办理,个别丢失团员证的团员,应提前到校团委按规定补办。

2.6毕业生档案
毕业生的人事档案是用人单位选拔、聘用毕业生的重要依据。真正能证明自己学习经历的就是你的档案。档案里面有各个时期的学籍卡、成绩单、各方面的评语、获奖证明、党团材料。这些都是原始材料,不可复制,高校学生必须了解其档案转递过程中的一些注意事项,以配合学校共同做好档案的转递工作,使自己顺利走上工作岗位。

1、 档案转递方式。按照有关规定,高校毕业生档案必须以机密件由机要通信局转送到有关单位。机要通信是较普通邮政更为保密、安全、准确的档案转递渠道。

2、 档案的转递范围。学校以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上的上级主管部门或调配部门的公章为依据转递毕业生档案。没有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或者协议书上没有加盖上级主管部门或调配部门公章的,档案寄往生源所在地的人事局(人才交流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