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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广国家高速公路湖南省安化梅城至邵阳公路环境影响报告书(doc 58).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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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本描述
国环评证甲字第1807号

二广国家高速公路湖南省
安化(梅城)至邵阳公路
环 境 影 响 报 告 书

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
二ΟΟ六年五月
总论
1.1 项目背景
二连浩特-广州高速公路是《国家重点公路建设规划》13条纵向线路和15条横向线路中的第7纵,途经5个省,总长约2300公里,在湖南境内长约600公里。拟建项目全称“二广国家高速公路湖南境安化(梅城)至邵阳公路”,为《湖南省高速公路网建设规划》“五纵七横”的重要组成部分。拟建项目建成后,可与潭邵高速公路、邵怀高速公路及邵衡高速公路连接,发挥湖南省中部地区南北干线的功能,充分发挥高速公路网的规模效益。

本项目的建成将横向的上瑞国道主干线和邵横高速公路连接起来,将有效改善湖南省中西部地区的交通联系,形成湖南省以及内地省份通往广州、珠海、澳门与珠三角地区的南北向交通大动脉,将使湖南省能更好地融入“泛珠江三角洲”对加强珠江三角与湖南的区域经济合作,实现湖南省的均衡发展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1.2 工程研究过程
湖南省交通厅于2003年底委托中交一院进行该项目预可行性研究工作,并于2004年11月完成《太原至澳门国家重点公路湖南境梅城至邵阳段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该报告中提出了西线新华走廊带方案和东线涟源走廊带方案。经过有关专家领导对项目预可报告的评审及现场调研后,考虑路网结构布局对地区经济发展促进作用的最大化,东线涟源走廊带方案符合《国家重点公路建设规划》关于二广公路的总体走向规划。2006年3月中交一院完成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在进行充分论证并听取地方政府意见后提出了推荐方案B+K+C线。

1.3 环境保护工作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分类管理名录》的有关要求,本项目须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湖南省交通厅规划办公室于2004年11月委托上海船舶运输科学研究所承担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04年12月我所成立项目评价组,12月月底进行现场踏勘,资料收集,配合设计单位对工程预可行性研究进行走廊带论证、比选,并确定了涟源东方案为较优方案;随后,评价组跟踪工程可行性研究对预可路线进一步比选,于2006年4月5日至19日在湖南省交通厅、梅邵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中交一院、益阳市、娄底市和邵阳市及沿线各县有关部门的配合下,再次对推荐路线进行详细的现场踏勘,对沿线的环境现状和环境保护目标进行了初步调查、分析和筛选,同时开展广泛的公众咨询。2006年5月编制完成了本报告书。

本报告编制过程中得到省交通厅、项目建设单位及益阳市、娄底市、邵阳市,及下辖的安化县、涟源县、新邵县等交通局、环保、林业、水利、国土资源、规划、文物保护等部门的大力协助,同时也得到了设计单位的大力配合,在此表示由衷的感谢。

1.4 工可编制期间环境咨询及路线调整的说明
根据我所评价组2006年4月5日-4月17日对工可前期推荐方案的现场勘探,局部路段环境相对敏感,部分路段穿越城镇规划、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单位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评价组对路线选线出具了环境咨询意见和建议,向本项目建设单位、湖南省交通厅规划办和中交一院递交了《关于二连浩特-广州高速公路湖南境梅城至邵阳段推荐方案局部调整和优化的意见》,详见附件3。

(1) 根据现场调查,温江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所处河段为涟源市龙塘乡合联渡桥至石马山镇肖家坝段,拟建项目K方案在K145+780穿越了该水源保护区。根据国家《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污染防治管理规定》第十二条规定“饮用水地表水源各级保护区及准保护区必须分别遵守下列规定:一、一级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所以,K线方案穿越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与国家法律法规冲突。

建设单位、湖南省交通厅规划办非常重视保护水资源,中交一院作为工程设计单位积极配合,对K线方案深入比较论证,最终将路线往西偏移,形成H线方案,避开了温江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

推荐线位跨越了温江饮用水源二级保护区,桥位(HK143+370~HK143+503)位于温江饮用水源一级保护区的上游0.8km处。

(2) 鉴于K线穿越了新邵县酿溪镇县级文物单位――王家坪东汉墓群,设计单位对该路段进行深入论证,提出了比较方案J线,将路线往西偏移约600m,距离王家坪遗址保护范围100m。但根据工程比较,设计单位认为,K、J方案均处在同一个路线走廊带内,两个方案地形、地质条件相当,但J方案绕行0.51km,路线不顺捷,工程规模较大,占地更多,工程造价比K线方案造价高2280.75万元,考虑到本项目为国家高速公路,路线应尽可能短捷、节约资源,设计仍推荐K方案。

由于路线调整涉及面比较广、需要更多的调查工作和时间,设计单位仅对环境制约性较强的水源保护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给予了深入比较论证,至于涉及两处穿越城镇规划路段的比较将在下阶段做进一步比选。

1.5 评价目的
通过对二连浩特-广州高速公路湖南境梅城至邵阳段工程评价范围内的自然环境、生态环境、社会环境和环境质量现状进行调查、监测及分析评价,确认环境保护目标,对项目开发建设带来的各种影响作定性或定量的预测分析,提出适当的环境保护措施与建议,以期达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统一。

1.7 评价因子、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
1.7.1 评价因子
根据项目区域环境影响因素的识别,结合拟建项目的工程实际情况及沿线环境现状,评价因子筛选如下。

声环境:等效连续A声级LAeq;
环境空气:NO2、TSP;
水环境:高锰酸盐指数、SS、石油类;
生态环境:野生动植物、植被、耕地(基本农田)、生态公益林、土壤侵蚀。

1.7.2 评价等级
根据公路工程的特点、《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HJ/T2.1-2.3-93,HJ/T19-1997)以及工程环境影响分析,本项目各单项的环境影响评价等级拟定如表1.7.2-1。

表1.7.2-1 评价等级划分及依据
环境因素
环 评 等 级 划 分 依 据
环评等级

生态环境
工程影响范围81.14平方公里,大于50平方公里,不穿越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等生态敏感区,且拟建项目大部分路段与现有G207处在同一走廊带内布线,生物量、生物物种多样性减少均小于50%,在采取适当措施后,不会造成水土理化性质恶化。

二级

声环境
根据建设项目各路段预测车流量,类比处于相同地形地貌的同等级公路,项目建设前后噪声级预计有较显著提高(噪声级增量大于5dB),并经过城镇规划区,受项目交通噪声影响人口较多。

一级